紫云自治县民政局关于开展社会组织2024年度补检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5-07-23 14:53
来源: 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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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社会组织: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等法规、规章及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省民政厅《省民政厅关于全省社会组织2024年度检查补检工作的通知》要求,决定从7月25日起组织开展全县社会组织2024年度补检(以下简称补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象范围
未按时在年检规定时间完成2024年度年检填报工作且提交书面《年检补检申请》(见附件1)经登记机关批准的社会组织。
二、方式及时间
此次补检采用贵州省社会组织法人库系统实施,网址:http://npo.guizhou.gov.cn/ak 或通过百度搜索“贵州省社会组织法人库系统”登录,登录前需认真阅读《贵州省社会组织年度检查工作指南》(见附件2)。补检网上填报时间定于7月25日至8月7日。全县社会组织需在8月7日前完成网上填报工作,拟定结论公示一周后一个月内完成纸质材料报送工作。
三、补检程序
全县补检社会组织应在参加补检前向所在登记管理机关提交《年检补检申请》,于 2025年7月25日下午14:30 在登记管理机关参加全省社会组织年度检查补检工作视频直播培训会,也可自行扫码收看(附件3)。补检社会组织应在视频直播培训前下载《贵州省社会组织年度检查工作指南》(附件 2)自行学习。
四、补检内容材料
补检材料与年检材料一致,详情可见《关于开展全县社会组织2024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
五、其他事宜
(一)补检网上填报时间为8月7日前,逾期将不予受理,在补检结束后,针对未参加补检的社会组织给予 2024 年度“未参检”的年检结论。
(二)《年检工作报告书》中填报的所有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并确保打印的报告书纸质材料与网上填报内容完全一致。未如实填写《年检工作报告书》所引起的法律责任,由社会组织承担。年检工作中遇到问题,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咨询:
联系人:吴洪 邓超 联系电话:0851—35235113
紫云自治县民政局
2025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