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紫府办发〔2021〕12号 信息分类 政策文件
发布机构 县政府办 发文时间 2021-10-01 10:09:17
信息名称 紫云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紫云自治县2021年蓝天保卫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是否有效

紫云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紫云自治县2021年蓝天保卫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日期:2021-10-01 10:09

来源: 紫云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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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产业园区管委会,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市驻紫单位:

《紫云自治县2021年蓝天保卫专项行动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紫云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101日       

(此件公开发布)


紫云自治县2021年蓝天保卫专项行动方案


根据《安顺市2021年蓝天保卫专项行动方案》要求,结合923日县人民政府召开的“紫云自治县2021年秸秆综合利用及焚烧管控工作推进会”精神,为做好2021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及焚烧、建筑施工及道路扬尘、砂石矿山扬尘、渣土车(冒黑烟)管控工作,保障我县环境空气质量达到考核要求,特制定本专项行动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做好2021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及焚烧、建筑施工及道路扬尘、砂石矿山扬尘、渣土车(冒黑烟)管控工作指挥、督导调度,特成立紫云自治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及焚烧、建筑施工及道路扬尘、砂石矿山扬尘、渣土车(冒黑烟)管控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黄朝阳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陈  燕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成  员:刘  晨 县政府办副主任

        阮继锋 县政府办副主任

        张  雄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母祖全 市生态环境局紫云分局局长

        姚冬雷 县教育科技局副局长

        万定刚 县公安局副局长

        唐华政 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黄  华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严  翔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罗刚华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于  进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韦光庆 县城市管理局一大队大队长

        张  杨 市生态环境局紫云分局党组成员

        罗  杨 松山街道办事处主任

        吴超 五峰街道办事处主任

        王恩海 云岭街道办事处主任

        叶博文 格凸河镇人民政府镇长人选

        张  伟 猴场镇人民政府镇长

        刘大龙 猫营镇人民政府镇长

        颜学文 板当镇人民政府镇长人选

        郭晓海 宗地镇人民政府镇长人选

        王小立 大营镇人民政府镇长人选

        杨开胜 坝羊镇人民政府镇长人选

        吴  康 火花镇人民政府镇长人选

        谢清清 白石岩乡人民政府乡长人选

        赵  明 四大寨乡人民政府乡长人选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安顺市生态环境局紫云分局,母祖全兼任办公室主任,张杨兼任副主任,具体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

二、工作目标

对全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及焚烧、建筑施工及道路扬尘、砂石矿山扬尘、渣土车(冒黑烟)进行管控,实现全县秸秆综合利用率明显提升和重点区域内秸秆焚烧、建筑施工及道路扬尘、砂石矿山扬尘、渣土车(冒黑烟)可控、在控,有效解决因颗粒物抬升带来的大气污染问题,切实保障和改善大气环境质量。

三、重点管控时限和区域   

(一)重点管控时段

自本方案印发之日起至1231日,为重点管控时段。

(二)重点管控区域

1.紫云县城区周边、各乡镇(街道)坝区、安紫高速紫云段、惠兴高速紫云段、紫望高速紫云段、S209省道紫云段、G354国道紫云段、X482县道(狗场至坝羊)、X490(坝羊至西秀区边界)县道、X488县道、X458(紫云至白石岩至镇宁边界)、幸福桥至宗地镇、克座至大营公路干线两侧可视范围及县城周边区域、格凸河景区周边区域、黄家湾水库周边区域。

2.敏感时期加强对供电局监测站及海子民中监测站周边农作物秸秆焚烧、建筑施工及道路扬尘、砂石矿山扬尘、渣土车(冒黑烟)进行管控。

四、职责分工

(一)安顺市生态环境局紫云分局。负责全县蓝天保卫工作的统一调度,建立和完善辖区内蓝天保卫工作体制、机制;负责领导小组日常事务的联络和协调;督促各有关部门(单位)贯彻落实县人民政府以及联席会议蓝天保卫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时发布蓝天保卫工作相关信息,通报工作进度;督促重点企业加强行业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颗粒物等主要污染物的治理,提高环境监管能力;加大秸秆禁烧管控督查治理力度;加强非煤矿山扬尘污染治理;加强机动车环保合格标志管理、环保检验等工作;组织开展全县蓝天保卫工作科学研究,与相关部门加强合作,强化监管执法能力建设,加强大气环境监测,及时发布环境空气质量情况。

(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督促建设主体和施工单位落实文明施工规定,加强建筑施工工地扬尘污染控制,制定建筑工地门前积尘目标管理要求,对不达标建筑工地限期整改,强化道路施工围挡及洒水、覆盖抑尘管理,新产生的土方和建筑废料集中堆放并覆盖,及时清运,严禁长时间堆放和随意丢弃;施工现场运送土方、渣土的车辆必须全封闭,车辆封闭性能完好,严禁沿路遗撒;对建筑物实施拆除时,必须辅以持续加压洒水或喷淋措施,抑制扬尘污染;施工现场内主要道路必须进行硬化处理,根据工程规模配备相应数量的专职保洁人员清扫保洁,保持道路干净无扬尘;制定绿色施工管理办法,大力推广绿色施工,开展新建建筑节能工作;指导绿地系统建设,提高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

(三)县城市管理局。根据《紫云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取缔禁燃区范围内无证原煤经营场所和煤炭加工场所;大力开展道路扬尘污染控制工作,强化城区路面养护、保洁,逐步推广机械化等低尘作业方式和环卫专业冲洗机制,严格按照城市道路清洁要求及标准,每天对城区各主干道(重点是城区至白石岩路段、城区至石头寨路段、城区至海子路段)进行常态化、高频率、高质量清扫,增加道路撒水次数,控制道路扬尘污染,减少道路二次扬尘,在污染天气状态下加大洒水频次、力度和使用雾炮车进行降尘作业,保持城区道路路面及重点区域道路路面干净,其他区域道路路面不见明显扬尘;加强巡查执法,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在各进城重要路口建立影响道路保洁“病灶”问题排查处理机制,综合整治车辆带泥上路等问题;全面禁止城区垃圾等废弃物露天焚烧,向全县公布举报热线,呼吁和鼓励大家一旦发现扬尘污染,垃圾焚烧等行为,向其投诉举报。

(四)县农业农村局。促进土地规模化集约化经营,优化农村土地资源配置,大力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减少秸秆焚烧带来的环境污染;负责抓好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秸秆还田技术,秸秆基质栽培技术、秸秆沼气技术的指导和推广。围绕奶牛、肉牛养殖,制定秸秆饲料化的实施方案,负责抓好秸秆饲料技术的推广。大力推广秸秆青贮技术,不断扩大秸秆青贮总量,成立专门从事秸秆青贮、氨化微贮的生产加工企业,社会化运作,专门为养殖小区和规模养殖场提供青贮、氨化微贮饲料。

(五)县交通运输局。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实施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准入制度;禁止不符合规定的高耗能车辆进入交通营运市场;推动交通运输绿色、节能、循环、低碳发展;开展道路扬尘污染控制和城市步行与自行车交通系统建设,对运输煤炭、垃圾、渣土、砂石、土方、灰浆等散装、流体物料运输车辆加强监管及排查,严查未采取密闭措施或者其他有效措施防止物料遗撒造成扬尘污染的行为。在进出城重要位置设置检查点,特别是城区至白石岩路段、城区至石头寨路段、城区至海子路段,重点检查渣土运输车落实“定车辆、定线路、定渣场”情况,遏制渣土车辆遗撒现象,对构成道路扬尘污染的违法运输车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处罚,拒不改正的,依法责令停运整顿。

(六)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制定辖区范围内的砂石矿山管控方案,对城区及城郊结合部砂石矿山进行全面排查,对违反资源环境法律法规、规划以及环境污染、破坏生态环境、乱挖乱采的露天矿山,依法予以关闭。禁止在公路(高速公路、国道、省道)两侧可视范围内及城市建成区等区域新建露天矿山建设项目;督促各砂石矿山扬尘污染整治工作,协助安顺市生态环境局紫云分局对砂石矿山的检查、督查。

(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实施紫云县燃煤锅炉节能环保综合提升工程,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新建燃煤锅炉告知、安装检验和使用登记;严格执行国家环保政策,加强企业生产许可把关;加强油品生产质量监管,严厉打击油品非法生产;加强对机动车环保定期检验机构的质量检验;督促企业加强燃油品质保障;负责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监督管理工作。

(八)县公安局。严格执行机动车检验制度,加强与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配合,监督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检验标准及机动车强制报废制度,避免汽车尾气不达标排放;推进黄标车及老旧车辆淘汰,加强机动车的管理;及时制定出台县城区烟花爆竹禁放规定,明确烟花爆竹禁限放区域和时段,对烟花爆竹禁放工作各环节进行监督检查,做好堵源截流工作,对“违禁”案事件进行查处;组织春节期间的禁放督促检查工作。

(九)县教育科技局:继续在各类学校组织开展“小手牵大手”活动,发放《秸秆禁烧综合利用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加强营造全县广大农村秸秆禁烧综合利用的浓厚氛围,支持相关单位开展适合的小型收割粉碎机械及秸秆综合利用技术研发,推进秸秆综合利用技术进步,确保秸秆焚烧管控工作取得实效。

(十)各乡镇及街道办。认真履行属地管理相关制度,根据《紫云自治县2021年秸秆焚烧管控工作方案》、《紫云自治县2021年秋季秸秆综合利用及焚烧管控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把《秸秆禁烧综合利用告知书》张贴重要区域、重点路段等显要位置,组织村()负责与辖区农户签订《秸秆禁烧综合利用承诺书》,做好存根保管;将秸秆禁烧纳入森林防火体系,加强政策宣传,开展秸秆禁烧专项巡查、整改;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教育宣传引导,提高辖区内群众爱护环境、保护环境意识,不随意焚烧垃圾、焚烧秸秆,引导群众将秸秆回收利用,将垃圾统一收运处理;加大辖区内企业监督力度,防治企业污染源随意排放;加快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完善垃圾收运体系,避免垃圾乱堆乱排、随意焚烧,造成环境污染。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部门(单位)要把蓝天保卫工作放在重要位置,明确责任人,并按时按质抓好落实。

(二)强化督查问责。对防尘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工地严格依法依规追责,对违反蓝天保卫工作相关规定的各类行为从严打击,对违反《大气污染防治法》且屡次不改的违法行为进行曝光、处罚或停工;对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造成我县环境空气质量下滑或污染的单位和个人要启动问责程序。

(三)强化社会监督。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单位)要积极抓好宣传工作,充分利用电话、广播、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加强舆论引导和社会监督,为切实改善全县环境空气质量营造良好的氛围。


文字解读:关于《紫云自治县2021年蓝天保卫专项行动方案》的解读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