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 紫府办函〔2021〕90号 | 信息分类 | 政策文件 |
发布机构 | 县政府办 | 发文时间 | 2021-09-01 08:48:50 |
信息名称 | 紫云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紫云自治县“护学岗”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是否有效 | 是 |
紫云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紫云自治县“护学岗”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日期:2021-09-01 08:48
来源: 紫云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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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各工作部门: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紫云自治县“护学岗”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紫云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9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紫云自治县“护学岗”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国家、省、市、县平安校园建设工作要求,为切实维护校园周边治安,道路交通秩序,进一步推进我县各级各类学校护学建设工作,保障广大学生人身安全。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做好校园安全管理,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建立健全“护学岗”工作体制机制,确保不发生涉校涉生安全事故,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构建和谐稳定的校园环境。
二、组织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护学岗工作力度,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杨 平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督察长
陈 燕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周 州 县委政法委副书记
周文科 县教育和科技局党组书记、局长
万定刚 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成 员:陈正友 松山街道党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
廖 伟 五峰街道党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
程 斌 云岭街道党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
李 燕 格凸河镇党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
邓 宇 猴场镇党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
龙兴江 猫营镇党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
任 璟 板当镇党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
李昌江 宗地镇党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
吴 刚 大营镇党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
吴志祥 坝羊镇党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
李树贤 火花镇党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
吴 宽 白石岩乡党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
王丰志 四大寨乡党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
各乡镇(街道)高中小学校、幼儿园校长
县交通警察大队
县特巡警大队
各乡镇(街道)派出所
领导小组下设两办公室,县公安局办公室设立在治安大队,吴松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县教育和科技局办公室设立在安全法规股,韦堂伦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各成员单位负责开展好“护学岗”工作,确保校园安全稳定,办公室负责指导开展护学工作及资料收集。
三、目标任务
通过设立执勤护学岗,落实全县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在学生上下学时段公安、学校及学生家长志愿者等群防群治力量的安全保卫责任,进一步整肃校园周边治安和交通秩序,改善校园周边治安环境,有效防止涉校涉生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四、具体措施
(一)组建“护学岗”三支队伍
护学岗由公安、教师护卫队、专职保安护卫队三支队伍组成。公安由县特巡警大队、县交通警察大队、各乡镇(街道)派出所人员组成。各部门按照工作职责制定护学工作方案。
公安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单位)开展学校周边治安环境整治和交通秩序维护,指导学校落实反恐防暴工作,及时查处侵害学校师生的违法犯罪行为,落实学生上下学时段定点保卫任务。
教师护卫队由学校值周领导、行政值日人员、保卫干部组成。负责学校日常安全保卫工作,处置教学期间遇到的各种安全事项,落实学生上下学时段定点保卫任务。
专职保安护卫队由各学校专职安保人员组成,在学校的领导下负责校园内外的安全事项日常巡察,落实学生上下学时段定点保卫任务,保障校门安全关。
(二)落实“护学岗”工作任务
1.护学时间
城区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含民办园)由县特巡警大队、县交通警察大队、教师护卫队和专职保安护卫队负责落实早、中、晚学生上下学时段的定点护卫职责。
乡镇中心小学、幼儿园(含民办园)、独立中学由乡镇(街道)、派出所、交警中队、教师护卫队和专职保安护卫队负责落实早、中、晚学生上下学时段的定点护卫职责。
村级完小及边远学校由乡镇(街道)政法委牵头组织派出所村级警务助理、教师护卫队和专职保安护卫队负责落实早、中、晚学生上下学时段的定点护卫职责,强化各校园周边巡逻管控。
“护学岗”三支队伍在早、中、晚学生上下学前15分钟,警务人员需着制式服装、佩戴单警装备,教师佩戴值日胸牌或“执勤”袖标,安保人员着装持保安装备到岗到位,定点执勤。主城区各学校和乡镇(街道)集镇各学校要确保每天早、中、晚三个时段都能见到“护学岗”三支队伍人员。村级完小和边远校点,村警、交警中队辅警每周至少到岗两次以上,其余时段由教师护卫队和专职安保护卫队落实护学职责。确保不因护学缺勤导致安全事故发生。
2.工作职责
(1)严管校门。严格实行外来人员、车辆登记准入制度,防止社会闲杂人员混入校内从事违法违规活动;疏导和维护学校门口及周边交通秩序,劝阻、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保证校门及周边不发生交通拥堵;处置涉及师生安全的各种事件。
(2)环境整治。密切注视校园周边环境,积极开展校园周边治安环境及涉校涉生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重点人员排查管控、情报信息搜集掌握等工作,加强对校园周边流动人口、出租房屋、特种行业等场所的常态管理,注意发现可疑人员、车辆和物品,及时有效处置,把影响和危险降到最低,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涉校涉生案(事)件的发生,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3)路段管理。对校园周边治安复杂区域及学生上下学途经主要路段进行巡逻盘查,对违规停放的车辆、占道经营的小商小贩进行劝离清理,健全完善交通标志、人行横道等交通安全设施,强化交通指挥管理力度,确保上下学路段交通畅通。
(三)开展“护学岗”业务培训
辖区派出所会同特巡警大队、交警大队在设定的范围内,组织护学岗相关人员,开展必要的业务培训,规范“护学岗”行为。同时严格管理技防工具,指导学校保安妥善保管、定期检查、熟练使用技防工具,在危急时刻充分发挥技防工具的作用,确保师生安全。
(四)建立“护学岗”联防机制
辖区派出所会同乡镇(街道),协调综治、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针对校园周边治安、交通突出问题,积极发挥群防群治优势,开展专项或集中整治,联巡联防,形成对校园周边治安交通秩序齐抓共管的合力,全力做好校园周边地区安全防范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在上学、放学时段设立执勤“护学岗”是进一步深化校园安全管理的要求,各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护学岗建设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积极谋划部署,稳步扎实推进,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强协作,实现联动防控
各乡镇(街道)综治办、派出所、学校要形成合力,深入调查研究,结合各学校周边实际情况,确定护学岗设置的区域和路段,明确护学岗人员职责分工,落实对各区域开展巡逻防控的责任,形成相互配合、整体联动、快速反应的联动防控机制,最大限度发挥整体效能。
(三)畅通信息,及时上报情况
各“护学岗”队伍要结合工作实际,适时掌握工作情况并及时上报在“护学岗”建设中的先进做法和工作成效,不断总结和推广经验,将护学举措真正抓好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