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紫云自治县聚合园城市公益性公墓墓位使用费和维护管理费收费标准方案(征求意见稿)》的解读

日期:2025-11-06 09:49

来源: 紫云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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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殡葬服务收费管理,进一步规范殡葬领域服务收费行为,维护群众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县殡葬事业健康发展。根据《贵州省定价目录(2025)版》《贵州省殡葬管理条例》等文件规定,紫云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联合紫云自治县民政局制定了《紫云自治县聚合园城市公益性公墓墓位使用费和维护管理费收费标准方案(征求意见稿)》现按工作要求、对该方案作如下解读。

一、《方案》出台的背景、意义

背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贵州省定价目录(2025版)》《贵州省殡葬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公益性公墓收费属政府定价范畴,需各地结合地方实际制定标准,完善收费政策措施。

我县之前未进行过公益性公墓规划,也未进行过公益性公墓的制定,但现阶段墓地需求在持续增长,为解决群众“殡葬负担重”的问题,需通过公益性公墓提供普惠服务。故我局结合我县实际,制定《紫云自治县聚合园城市公益性公墓墓位使用费和维护管理费收费标准方案(征求意见稿)》。

意义: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公墓价格管理,减轻群众丧葬负担,通过政府定价限定墓穴使用费和管理费避免商业化炒作导致公益性公墓价格虚高。同时也为了促进我县殡葬事业健康有序发展,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对聚合园城市公益性公墓(墓地)墓穴使用费和维护管理费开展政府定价工作,进一步推进我县公墓价格规范管理工作。政策的出台实施旨在为当地居民提供价格合理、确保定价兼顾成本与群众承受能力实现基本殡葬服务均等化,促进社会公平。确保公益性质得到体现,同时也是对《殡葬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贯彻和实施。

二、《方案》政策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二)《贵州省定价目录(2025年版)》;

(三)《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2017国家发改委7号令);

(四)《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2017国家发改委8号令);

(五)《贵州省殡葬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试行)》

(六)《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相关财务资料;

(七)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三、《方案》的主要内容介绍

紫云自治县聚合园公墓墓园规划占地面积99608.71㎡,已开发面积18446.68㎡,其中墓穴占地面积4363.7㎡,规划建设墓位22500个,已建设墓位703个,现存墓位632个,划分316个墓位为公益性公墓,剩余为经营性公墓。

(一)拟制定紫云自治县聚合园城市公益性公墓墓位使用费和维护管理费收费标准

根据成本测算结论,拟制定紫云自治县聚合园城市公益性公墓墓位使用费独立墓穴(卧碑65式墓碑):7111.19元/穴;独立墓穴(立碑65-1式墓碑):8191.19元/穴;维护管理费为800元/穴·期(20年)。

(二)定价成本测算结论

(1)独立墓穴(卧碑)。根据成本测算结论,紫云自治县聚合园城市公益性公墓墓位使用费为7111.19元/穴,其中墓穴建设单位成本5611.19元/穴,65式石材墓碑石单位成本及人工费1,500.00元/穴。根据《贵州省殡葬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规定,成本利润率按照定价当年5年期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确定即3.5%,即墓穴建设利润为196.39元/穴,核定单位价格为7307.58元/穴,按照取整原则确定为7307元/穴。

(2)独立墓穴(立碑)。根据成本测算结论,紫云自治县聚合园城市公益性公墓墓位使用费为8191.19元/穴,其中墓穴建设单位成本5611.19元/穴,65-1式石材墓碑石单位成本及人工费2,580.00元/穴。根据《贵州省殡葬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规定,成本利润率按照定价当年5年期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确定即3.5%,即墓穴建设利润为196.39元/穴,核定单位价格为8387.58元/穴,按照取整原则确定为8387元/穴。

(3)公益性公墓维护管理费。根据成本测算结论,紫云自治县聚合园城市公益性公墓墓位使用费为40元/穴·年。根据《贵州省殡葬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规定,墓位维护管理费一般不高于墓位使用费的10%,墓位维护管理费每20年为一个缴纳周期,原则上一次性收取,核定单位价格为800元/穴·期。

四、工作要求

(一)本方案基于合理性及人文关怀考虑,其收费标准按照不高于周边市县的原则制定。

(二)本方案收费标准为最高限价,不得突破;要注重考虑中低收入群众的承受能力,合理下浮。应严格执行明码标价,在收费的醒目位置标明服务项目、计费单位、收费标准、优惠政策及监督举报电话等,自觉接受有关部门及社会监督。

(三)紫云自治县聚合园应强化对成本费用、运营管理等数据的记录和收集,若有关政策、成本及运营情况等发生重大变化,应及时向县发展和改革局和县民政部门申请成本校核,调整相关收费标准,原则上成本校核周期不短于一年。

(四)紫云自治县殡仪馆要引导群众理性消费,不得违反公平自愿原则以任何形式捆绑、分拆或强制提供服务并收费,不得变相限制丧属选择文明的丧葬方式。

意见征集原文: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紫云自治县聚合园城市公益性公墓墓位使用费和维护管理费收费标准方案》意见建议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