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满3-5周岁适龄儿童接受学前教育。
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贵州省学前教育条例》,促进学前儿童获得全面发展。
本县户籍适龄儿童、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及其他符合政策的适龄儿童。
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当年公布学前教育招生入园方案确定的适龄儿童所在幼儿园、幼儿班。
1.遵循就近入园原则,幼儿园报满学位为止。若报名人数超过规定学位数,采取摇号抽签录取。幼儿园学位满员后,尚未就读幼儿推荐往学位空缺幼儿园就读。
2.幼儿及家长按照幼儿园注册事项要求,携带户口本、入学入托查验证明(在手机微信搜索贵州疾控公众号办理)等到幼儿园办理入学手续。
1.电话咨询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0851-35238789)或辖区幼儿园、幼儿班。
2.线下到辖区幼儿园、幼儿班或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