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满6周岁适龄儿童一年级新生入学。
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保障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
本县户籍适龄儿童、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及其他符合政策的适龄儿童。
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当年公布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方案确定的适龄儿童所在片区学校。
1.下发入学通知书。属地政府下发入学通知书。
2.入学登记。(1)家长根据入学通知书,按照规定时间到相应学校登记入学;(2)家长根据自己孩子符合的就读政策,持户口簿、不动产权证书(房产证)、居住证、工商营业执照、务工合同等相应证件到片区内学校登记入学。
3.注册学籍。学校核对清楚登记学生信息后,给予注册学籍。
1.电话咨询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0851-35238789)或辖区学校。
2.线下到辖区学校或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