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资助,是对在籍在校的、经扶贫部门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实施的经济免补,资助方式包括中职奖学金、高中(中职)助学金、免(补)学杂费、生活费补助。
学生资助在一定程度缓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就学的经济压力,帮助其顺利完成学业。
资助对象:
1.实际在籍在校就读(全日制)学生(休学不资助)。
2.学前、义务教育阶段资助对象为“十三类重点保障人群”,包含脱贫家庭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的城乡低保学生、低保边缘人口、特困救助学生、支出型困难家庭学生、其他低收入家庭学生、孤儿学生、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残疾学生、残疾人子女学生。
3.普通高中、中职阶段资助
(1)免学杂费(贫困连片地区的中职全部在籍在校学生免学费1000元/年):资助对象为在籍在校的普通高中原农村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农村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学杂费。
(2)国家助学金:一是在籍在校的农村家庭学生;二是在确保覆盖普通高中在籍在校的“十三类重点保障人群”外,若仍有结余资金的情况下,可评选部分其他家庭困难学生进行资助。
(3)贵州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专项学生资助对象为省内外就读高中(中职)、专科、本科学段具有全日制正式学籍脱贫家庭学生(原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学生),省内就读学生在就读学校申请,省外就读学生在紫云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
省外资助必须同时满足下面条件:在省外就读,户籍在县内的原建档立卡户(现脱贫户),本科、专科、中职(一、二年级)、高中全日制在籍学生。
除省外高中(中职)及以上学段贵州省拓展脱贫攻坚专项资助需在紫云自治县教育局办理外,其他项目均在学籍地所在学校办理。
一、县内各级各类学校资助的办理均由学校情况排查审校公示无误后直接通过惠农系统发放到人。
二、省内就读在籍在校学生由学籍地资助。
三、省外高中(中职)及以上学段贵州省拓展脱贫攻坚专项资助由县资助中心审核公示无误后进行发放。
紫云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0851-352331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