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年级新生入学。
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保障所有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本县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及其他符合政策的适龄儿童少年。
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当年公布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方案确定的小学毕业生整班移交指定初中学校和县外小学毕业生指定的初中就读学校。
1.了解整班移交学校。在县内就读,由小学毕业生就读学校通知学生、家长整班移交学校。在县外就读的,回户籍地或居住地学校就读,通过查看教育局公布的年度招生方案或咨询县教育局了解就读学校。
2.入学登记。县内就读学生按照县教育局规定的整班移交日期,由小学就读学校统一移交给相应初中;县外就读学生在开学后,自行到指定的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3.注册学籍。学校在学生入学后,按照学籍管理规定,统一注册。
1.电话咨询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0851-35238789)或辖区学校。
2.线下到辖区学校或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