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云苗族布依族自治县公安局关于格凸大道人脸抓拍违法行为的公告

日期:2026-06-02 17:49

来源: 紫云苗族布依族自治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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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城区交通秩序通行畅通,群众出行安全,我局决定于2026年6月10日起,启用辖区紫云县主城区格凸大道路段固定电子监控设备,对普通二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普通三轮车未佩戴安全头盔,机动车违法停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违反禁止指示,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驾驶机动车时拨打接听电话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行人乱穿乱行进行视频曝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给予对应违法行为的处罚。望广大交通参与者共同遵守,确保安全、畅通。

特此公告!



紫云苗族布依族自治县公安局

2026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