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日期:2025-09-17 16:26

来源: 紫云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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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云自治县联发石材有限责任公司:

因你公司涉嫌在贵州省紫云自治县猫营镇普卡桥村违法占用林地一案,我机关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立案通知书》(紫综执立(林)通字〔2025〕50号)及《调查(询问)通知书》(紫综执调(询)通字〔2025〕50号)。请于本公告送达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到本机关接受调查、询问(地址:贵州省紫云自治县五峰街道格凸大道北段214号;电话:0851-35230756),进行陈述、申辩。逾期未联系本机关,本机关将依法处理。如对公告送达方式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异议,若逾期未提出异议,上述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即视为送达。(见本公告后请联系本机关签收上述文书)  

附件1:立案通知书.jpg

附件2:调查(询问)通知书.jpg

贵州省紫云苗族布依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