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云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依法打击违法采伐林木专项整治行动的通告

日期:2025-09-12 14:45

来源: 紫云自治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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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和管理,加强木材源头采伐、木材运输检查、木材经营加工环节监督,坚决遏制违法采伐破坏森林资源高发势头,着力推进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建设,紫云自治县人民政府决定即日起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依法打击违法采伐林木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禁滥砍滥伐林木。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林业主管部门批准并取得《林木采伐许可证》擅自采伐林木;严禁超采伐许可证规定的数量、范围、时限或方式采伐林木;严禁采伐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古树名木及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重点区域林木;严禁在封山育林期、禁伐期或生态脆弱区域实施采伐行为。对违反上述规定的,将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

二、严禁运输、收购和加工非法来源林木。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运输无合法来源证明的木材及其制品;严禁收购、销售、加工明知是盗伐、滥伐或非法来源的林木;严禁非法设立木材集材中转场、加工点或为非法林木交易提供场所。对违反上述规定的,将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

三、严禁采伐申请材料弄虚作假、未按林木采伐许可证要求进行采伐、未按时更新造林或更新造林不达标。对存在上述行为的,记入林木采伐监管台账,将其作为严格审核和重点监管对象。

四、木材运输单位或个人必须提供木材合法来源证明并接受林业执法部门查验;木材经营加工企业须建立原料来源台账和产品销售台账,主动配合核查。

请社会各界对我县破坏森林资源,运输、收购和加工非法来源林木等违法犯罪线索予以监督举报,共同为建设绿色紫云、保护生态环境贡献力量,举报电话:0851-35235119。

特此通告。



紫云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5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