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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云自治县林业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1-01-11 17:46 文章来源:紫云自治县林业局 浏览次数:0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及发布工作的》文件要求,现公布县林业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除特别说明的外,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01月1日至2020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紫云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链接:http://www.longli.gov.cn/)。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紫云自治县林业局联系(邮编:550800,电话:0851-35233160)

一、总体情况

2020年以来,我局高度重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县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要求,围绕执行力建设,构建服务型政府,不断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任务,完善各项制度,加强平台建设,坚持为民服务、便民利民的工作要求,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主动公开。为顺利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更好服务于民,助力紫云经济建设。一是根据局班子人员变动情况重新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和责任科室,严格执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机制。结合实际,重新修订并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制度。二是围绕局中心工作,针对公众关切,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地发布权威政府信息,特别是重要会议、重要活动、重要决策部署,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重要动态等方面的信息,以增进公众对林业工作的了解和理解,全力推进信息公开工作。2020年,我局持续加大对县政府门户网站林业部分及紫云自治县林业局网站的管理和维护,县政府门户网站共公开信息19条。三是推进资金信息公开。实行资金信息公开(财政预决算、专项经费、“三公”经费、行政事业性收费)工作常态化。2020年,我局共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资金信息2条,主动让公众知晓资金情况,接受社会与群众的监督。四是推进公共服务信息公开。积极配合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做好县政府门户网站“在线服务”栏目相关信息公开,确保林业方面的信息做到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五是在县政府门户网站更新了我单位职责、领导班子分工、机构设置、政策法规和各业务科室的服务电话等内容,方便群众咨询各项林业工作事项。

(二)依申请公开。2020年,我局没有相关依申请公开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我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林业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改革后及时根据人员变动调整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和专门负责人员,明确责任分工,主要领导亲自抓,班子成员以身作则,带头执行政务公开各项制度。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指导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同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与林业业务工作同安排部署,切实保障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四)平台建设。我局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墙报和互联网等多种方式、多种途径,广泛宣传林业工作的重大意义,重点通过局门户网站和政务信息公开网站加强宣传,不断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局政务信息公开的重点部门不断加快政务信息分类、梳理、编目进程,不断提高信息公开的质量。目前,所有政务信息均严格按照县政务办公要求开展,政务信息主要在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更新。同时建立了QQ、微信群,专门用于日常工作通知、交流,党建工作方面,建立了标明专用logo的小广播。

(五)监督保障。为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我局严格要求林业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把是否依法进行行政执法,是否依法审查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等作为重点监督内容,并实行责任追究制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02

-17

385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6

22

38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2

2675395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定的问题和不足。一是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还不够深入和彻底,一些应公开的内容未能立即予以公开,提高信息传送效率还需我们进一步努力。二是信息公开渠道还有待拓宽,需要我们探索新的路子,让林业局信息面向更多的受众,方便其获取所需信息,同时提高信息的利用率。

下一步我局将按照县政府和上级部门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加强人员业务培训,提高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二是在不断拓展林业局信息公开的宽度和广度的同时,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的程序;三是在强化信息的时效性和实现工作规范化等方面下功夫,及时更新信息内容、提高信息质量,使社会公众能更方便、及时地获取丰富的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