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进入老年模式

紫云自治县水务局2020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1-01-11 16:35 文章来源:紫云自治县水务局 浏览次数:0次



2020年,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及省、市、县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做好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公布我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紫云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zzy.gov.cn/)下载。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紫云自治县水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紫云自治县新城区政务服务中心四楼,电话:0851—35239808,邮编:550800)。

  1. 总体情况

2020年,我单位认真落实《条例》规定,按照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严格按照“公正、公平、便民”的总体原则及“及时、准确”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中心大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公开化和透明化。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我局始终把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单位工作议事日程。同时,根据人员变动,及时对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人员进行调整充实。健全领导机制,确保我局的政府信息工作顺利开展。

(二)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注重加强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工作,根据《条例》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了相关制度并认真执行,加强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工作落实力度,真正做到“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谁上网,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相关要求,进一步保障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安全性。

(三)规范内容,提高政务信息质量。为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提升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主要做法:一是公开的内容更加充实。我局对政务信息公开的范围、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政务信息公开的形式、政务信息公开的制度等作了进一步的明确,按照组织健全、制度严密、标准统一、运作规范的要求,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内容的补充以及已公开内容的删补。二是公开的时间更加及时。针对公开项目的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及时公开单位信息。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我局认真按照省、市、县相关文件的要求,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发布在紫云人民政府网站及贵州省电子政务网紫云县水务局门户网站,截止2020年12月31日,通过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共公开信息113条,公开的内容涉及部门机构职能、行政许可、服务内容、工作动态等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各类信息。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0年,我局通过紫云人民政府网站及贵州省电子政务网紫云县水务局门户网站发布动态信息共113条;其中,政务动态类信息81条,政务公开类信息12条,公众服务类信息16条。

3.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截止2020年12月31日,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4.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2020年我局未收到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8

-22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56

+3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

17.9万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信息公开的格式需要进一步规范;二是时效需进一步提高,个别涉及上报审批原因,信息更新不够及时。

(二)改进措施

一是切实提高认识,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宣传。始终将政务公开作为本局的工作重要内容,认真抓好落实,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不断增强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二是丰富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公开和免予公开两类信息的界定。按照《条例》等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及时公开政务信息,公开内容做到真实、具体、全面。并在工作质量、态度、时效等方面进一步作出承诺,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信息的梳理,充分征求公众意见,推动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三是拓展公开形式。进一步发挥门户网站的作用,加大网上公开的范围,及时更新网站内容,切实为公众提供快捷方便的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我局无其它需要报告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