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县统计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紫云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有关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在完善组织机构、建立规章制度、健全工作机制、规范公开载体等方面进一步取得进展,政府信息公开和统计信息发布等工作稳步推进,统计服务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总体情况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更加健全。县局办公室和综合科负责县统计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结合统计工作实际,制订了《紫云自治县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办法》、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和《紫云自治县统计局政务信息公开有关规定》等相关工作制度,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方式、程序和监督保障机制及相关工作规范,为全面实施《政府信息条例》提供了制度保障。
二是加强宣传培训、搭建信息公开平台。专门召集各科室负责人,进行专题培训,宣讲施行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意义、条例的基本内容和工作要求,发动职工组织学习,抓好贯彻落实。结合统计信息公开需求,由办公室牵头,组织开发政府信息公开应用系统,搭建统计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三是公开方式多样,信息更新及时、全面。统计政府信息公开主要由政府网站、局电子政务门户网站、《统计公报》、《经济要情》、《领导干部手册》五种途径发布。
1.2020年在政府网站发布信息25条,发布统计公报1篇,统计分析3篇,《经济运行概要》10篇,第四次经济普查公报5篇。
2.印发《经济要情》11期,2019年《领导干部手册》300本,为县四大班子和经济部门提供经济发展决策依据。
3.加强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县财政局的统一要求,及时公开了本局2019年预决算情况和“三公”经费使用情况。
四是依申请公开方面。本年度紫云自治县统计局未接到依申请公开申请。
五是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本年度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涉及的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六是收费及减免情况。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中未发生相关收费和减免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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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一)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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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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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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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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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五)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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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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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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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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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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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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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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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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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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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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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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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九)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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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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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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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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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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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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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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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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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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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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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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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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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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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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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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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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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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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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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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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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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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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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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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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出版物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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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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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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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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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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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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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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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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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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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总结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全面、正确、有效地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公众需求还存在较大差距。
2021年,我局将认真总结经验,进一步改进工作:
(一)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的深入学习。通过学习,进一步提高全体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和责任意识,准确把握政策要求。
(二)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规范和理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县政府办公室有关文件精神,强化组织领导,充实力量。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机制,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机制,建立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
(三)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根据统计局工作的职能和机构设置等情况。将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不断拓展和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四)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管理系统建设工作。针对目前政府信息公开手段落后的现状,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按照及时便民原则,开发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系统功能,加强政府网站建设,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效落实社会公众对政府信息知情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