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紫云自治县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县委和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贵州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规定》和《安顺市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的要求,通过全面拓展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内容、认真做好解读政策及回应工作、优化整合政府信息发布、深入推进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政府采购、脱贫攻坚等信息公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等措施,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组织机构建设情况
为确保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成立了紫云自治县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韦俊任组长,局班子全体成员任副组长,局机关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在局机关办公室,并指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的收集、管理、公开和上报。
(二)健全工作机制、规范制度情况
我局领导十分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它作为年终考核各股室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进一步统一思想,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立足实际、周密部署,注重实效,深入持久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认真按照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工作要求,做好工作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等信息公开工作;2019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23条(内容涵盖财政信息、脱贫攻坚信息、公开部门财政年度预决算报告、“三公”经费以及年度信息报告、非税目录清单),政府采购公示共24613条,采购金额23607万元。
二、表格说明相关公开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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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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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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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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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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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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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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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24613 |
23607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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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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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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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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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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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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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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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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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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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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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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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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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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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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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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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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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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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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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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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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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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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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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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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和及时性还有待提高。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