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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云苗族布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行政复议终止决定书紫府行复〔2022〕19号

发布时间: 2022-10-19 09:17 文章来源:县司法局 浏览次数:0次

申请人:A村村民委员会

被申请人:紫云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申请人因不服被申请人作出的《紫云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关于注销A村村民委员会集体土地所有权不动产权证的决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本机关依法已予受理。

审理过程中,被申请人于2022年10月13日作出了《关于撤销〈紫云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关于注销A村村民委员会集体土地所有权不动产权证的决定〉的通知》,申请人于2022年10月17日撤回了复议申请,本机关准予撤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终止对本行政复议案的审查

20221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