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紫云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企事业单位、市驻紫单位:
县人民政府决定:
张小宝同志不再担任紫云自治县棚户区改造办公室主任职务。
2026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