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府任〔2019〕7号
关于李朝华、魏冬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产业园区管委会,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企事业单位、市驻紫单位:
县人民政府决定:
李朝华同志任紫云自治县医疗保障局副局长,不再担任紫云自治县财政局副局长职务;
魏冬同志任紫云自治县医疗保障局副局长,不再担任紫云自治县社会保险事业局局长职务。
紫云自治县人民政府
2019年3月21日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纪委(县监察委),县人武部;各人民团体;县人大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 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 |
紫云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3月21日印发 |
共印10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