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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统计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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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公章)紫云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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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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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紫市监处罚〔2025〕9号 |
紫云县佳嘉食杂超市经营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案 |
紫云县佳嘉食杂超市 |
92520425MAAJQNFP71 |
王倩 |
紫云县佳嘉食杂超市经营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 |
当事人的经营行为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之规定,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条之规定,处罚如下:1.没收涉案已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1)蜂蜜滋润修护洗发乳4瓶;(2)雨洁去屑洗发露8瓶;(3)强生婴儿热痱粉2瓶;2.罚款3000元。 |
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自行将罚款缴到指定账户,当事人主动履行。 |
紫云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截至2025年3月20日,当事人未交罚款 |
负责人: 填报人:胡晓红 时间:2025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