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云自治县2021年大礼堂至五峰山片区城镇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调查登记的公告
日期:2021-08-23 11:05
来源: 紫云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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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紫云自治县城镇化建设,进一步完善县城基础设施,改善人居环境。根据《紫云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紫云自治县2021年大礼堂至五峰山片区城镇棚户区改造项目立项的批复》(紫发改投资〔2021〕134号)和《紫云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紫云自治县2021年大礼堂至五峰山片区城镇棚户区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紫发改投资〔2021〕135号),经县人民政府决定,启动紫云自治县2021年大礼堂至五峰山片区城镇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调查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房屋征收调查登记范围:紫云自治县2021年大礼堂至五峰山片区城镇棚户区改造项目范围内,东至大圆盘塔山西路松山税务分局;南至县前街、十字街交汇处延申至城墙路;西至十字街(新街、十字街交汇处至县前街、十字街交汇处);北至城墙路、印山街交汇处至新街、十字街交汇处。详见征收调查范围红线图。
二、房屋征收调查登记部门:紫云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紫云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三、自通告发布之日起,房屋征收调查登记部门将对房屋征收调查范围内房屋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装修等情况作调查登记工作,被调查人须积极配合工作,主动提供所有权人身份信息、所有权证、租赁合同、工商营业执照等主张权益的相关资料,并对调查登记测量结果核对签字确认。
四、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入户调查工作,在房屋征收调查登记范围内不得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装修翻新房屋;不得改变房屋和土地的用途;不得买卖、析产、租赁、抵押土地和房屋;违反规定实施或造成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依法不予补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税务局、县公安局、县卫生健康局、紫云供电局等有关部门对房屋征收调查范围内房屋暂停办理相关手续。
2021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