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云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遴选2024年-2026年度定点职业技能 (创业)培训机构实施方案
日期:2023-12-13 17:10
来源: 县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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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高质量开展紫云自治县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结合我县培训实际,按照“条件公开、自愿申报、择优认定、社会公示”的原则,将全省人社部门审批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纳入遴选范围,优选5家培训机构,承担我县2024年-2026年度职业技能(创业)培训工作,经研究,特制订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认真做好2024年-2026年度职业技能(创业)培训工作,特成立紫云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遴选工作小组,具体组成如下:
组 长:冷 健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副组长:于 刚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邓志凯 县就业局局长
成 员:叶现友 县就业局副局长
赵健翔 县就业局副局长
聂 婷 五峰街道人社中心负责人
兰朝廷 云岭街道人社中心负责人
刘长坤 格凸河镇人社中心负责人
祝 晓 猴场镇人社中心负责人
钟 稆 猫营镇人社中心负责人
陶忠艳 板当镇人社中心负责人
马金先 坝羊镇人社中心负责人
罗乔莲 宗地镇人社中心负责人
孙欢迎 大营镇人社中心负责人
张 欢 火花镇人社中心负责人
伍吉吉 白石岩乡人社中心负责人
罗 艳 四大寨乡人社中心负责人
杨 琴 县就业局工作员
杨 倩 县就业局工作员
陈 雯 县就业局工作员
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就业局,由于刚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邓志凯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工作小组要做好本次定点培训遴选工作中资料接收、现场审核等遴选程序的各项工作,确保本次遴选工作顺利完成。
二、报名地点
紫云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大厅。
三、遴选程序
本次定点培训机构遴选工作由紫云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公告,在全省范围内公开遴选。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3年12月13日至2023年12月19日(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再受理。
3.现场评审:县人社部门在收到遴选资料后,三日内对资格审查初审合格培训机构进行现场评定,查看机构教学场地、设施、师资等各项培训条件,并根据现场评估情况确定其是否进入复核程序。
4.会议评审:进入复核程序的培训机构,参加现场评审会议(会议时间暂定:2023年12月22日下午15:00),由参选培训机构负责人或指定一名人员对该培训机构进行简述介绍并接受提问,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现场评估情况,查阅机构相关资料,按照统筹兼顾、合理布局、优化资源的原则,对培训机构进行评定。
5.确定入围机构、公示:根据评定情况并结合培训计划,经公开遴选工作小组按照提供评审材料分值由高到低确定拟入选培训机构名单,并将结果在紫云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五)认定并签订协议。公示期结束后,根据公开遴选结果及公示情况,根据《紫云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民办职业培训学校遴选为定点培训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简称管理办法)要求签订并签订委托培训协议。最终入围的定点培训机构由紫云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文认定,若不按《管理办法》要求的视为自动放弃,选定的定点培训机构以垫资培训合格后申报补贴的形式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同时,可优先承接紫云县职业技能培训。
四、遴选项目
围绕“贵州技工”品牌,遴选电工、焊工、厨师、叉车司机、砌筑工、钢筋工、架子工、家政服务员、保育员、养老护理员、育婴师、创业等中长期项目。
五、遴选数量
遴选省内5家培训机构(同等条件下有中级工及以上培训资质的优先)作为紫云自治县协议管理定点就业技能培训机构,协议管理期限3年。
六、遴选条件
(一)参加遴选的培训机构应具备以下(报名)条件:
1.具有人社部门审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有效期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2022年度年检合格报告(2023年1月1日以后筹设审批的除外)。
3.具有满足开展培训专业(工种)所需的教学场地和设施设备。一是人均教室建筑面积不少于2.5平方米,人均实习场地及附属用房面积不少于5平方米。二是有满足教学大纲要求的实习、电教、办公等完善的设施设备。三是有满足实习教学需要的实习工厂(场、店)或实习基地, 设备较为先进,并有充足的实习工位。
4.培训机构需按比例标准配置专职教师,具有满足培训任务需要的师资力量和管理人员。具备一支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与培训专业、规模相适应的教学队伍。
5.有培训管理能力和措施。有完善、系统的培训管理制度,有一定的组织能力,能按规定按时组织生源;能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能合理安排教学计划并严格按规定要求开设理论课程和实训实操课程,不随意减少课时和实训实操时间;能统一使用国家正规出版社出版的教材(如使用自编教材的,须报紫云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能严格管理考务,每期培训结束后,能迅速规范收集、整理培训资料和培训人员的相关资料归档备查;能多形式与人力资源市场或职业介绍机构沟通,为学员提供职业指导和就业服务,做好跟踪服务工作。
6.有相应的专业设置及培训经历、经验。专业设置能适应我县经济建设和就业的需要,常设专业需具有特色、适用、效用性,并且有与劳动者职业技能、创业培训所需开设的相关专业。有一定的办学经验,在培训过程中能按时完成培训任务,教学评价良好,无有效投诉,无违规收费、弄虚作假、虚报冒领等违法违规行为。
7.具有转移就业渠道,具备职业介绍能力,有协议合作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有前置就业岗位开展“订单班”培训的合作企业,能前置就业岗位,能履行“管培训必管就业”责任。取证率不低于90%,就业率不低于80%。
8.有相应的经费及资金投入。财务机构和制度健全,账户和财务独立,财务人员持证上岗,遵守财经纪律和制度,做好资金决算和财务分析;账目清楚,能全面正确反映培训成本,资金使用合理,能出具票据。
2022年年度绩效评估结果为优秀的机构,参加遴选时优先考虑。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遴选
1.未参加属地人社部门2022年年检或年检不合格。
2.将培训项目委托、转包给其他机构和个人的。
3.管理混乱,违规收费,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
4.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教育事故和其他重大事件的。
5.弄虚作假,骗取补贴经费的。
6.各级部门检查发现问题未整改结束、没有结论的。
7.经查属实存在违反国家和省、市、区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为的。
8.不严格执行培训纪律和要求,不接受相关部门监督检查和管理的。
七、遴选书内容
凡符合遴选条件的定点培训机构,自愿报名并编制遴选书,遴选书内容如下(按目录顺序装订成册):
1.遴选承诺书(承诺遴选资料属实);
2.2022年属地人社部门年检合格证明材料;
3.培训机构简介(含专业设置、师资配备、机构管理、培训就业质量、培训条件<附设施设备、实操场地、培训教室等照片>);
4.培训资质证明材料(办学许可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等);
5.培训场地产权证或租赁合同复印件;
6.教师资质材料(含专职校长和管理人员的身份证、学历证明、职业资格证书、专业等级证书等材料);
7.培训就业工作情况(内容应包括上一年度工作开展情况、培训人次、培训取证率、就业率、各级纪检监察巡察及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情况,培训工作存在的困难、下一步工作打算)。
联系人:杨琴 联系电话:0851—35233136
紫云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