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云自治县校园膳食监督家长委员会直送问题渠道和处置反馈工作机制

日期:2025-02-20 17:12

来源: 紫云自治县教育局

字号:[ ]

分享到:

一、组织机构

根据我县实际,联合成立紫云自治县校园膳食监督家长委员会直送问题渠道和处置反馈工作小组。

长:周文科县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程县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县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员:姜世雄县教育局监察室负责人

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办公室负责人

        杨通祥县教育局营养办负责人

        王洪远县教育局综合执法股负责人

校园膳食监督家长委员会直送问题渠道和处置反馈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县营养办,程斌兼任办公室主任,王刚任副主任,统筹“校园餐”直报问题日常事务。杨通祥牵头问题举报线索收集整理,并负责反馈答复工作;王洪远牵头负责举报问题线索的调查取证工作;姜世雄牵头违纪违规处理和线索移交工作。

二、举报渠道

校园膳食监督家长委员会在履行监督职责过程中,发现学校存在虚报冒领、违规挪用、克扣截留、贪污侵占学生膳食经费,不履行工作职责、不落实制度等导致存在食品安全风险,餐食低质高价,在食材采购中拿回扣等违纪违规问题,以及对学校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的意见建议,均可通过以下方式举报反映:

举报电话:0851-35232998

举报邮箱:zyxyyb@126.com

微信二维码:


三、工作制度

1.畅通“校园餐”直送问题渠道。各学校认真组织学习,切实将举报渠道传达到本校(园)校园膳食监督家长委员会每一位家长成员,并在食堂显眼位置张贴公示举报电话、邮箱和二维码。

2.严格处理时限。紫云自治县校园膳食监督家长委员会直送问题渠道和处置反馈工作小组接到举报后,3日内完成问题线索调查取证工作,并向举报人回复处理情况;对违纪违规线索,5日内移送县纪委处理。

3.有奖举报。问题线索经县纪委查实的,县纪委交由县市场监管局对举报人进行奖励。

4.举报保护。依法严格保密举报人信息,若举报人遭到打击报复,将从严从重追究报复者的法律责任,同时严肃追究泄密人员责任,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问题通报。对于查实的问题线索,紫云自治县校园膳食监督家长委员会直送问题渠道和处置反馈工作小组在查实后1周内,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警醒各学校进一步改善工作作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