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云自治县2024年学前教育教研指导责任区工作方案
日期:2024-11-27 10:28
来源: 紫云自治县教育局
字号:[ 小 中 大 ]
根据《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41号)《安顺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安顺市学前教育教研指导责任区工作方案的通知》(安市教办〔2021〕16号)《紫云自治县教育提质行动方案》(紫党发〔2021〕1号)《紫云自治县12345教育发展工作思路》等要求,为进一步推动教研指导责任区制度化、常态化,帮助教师及时解决教育实践中的困惑和问题,提升园所保教工作质量健康快速发展,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贵州省幼儿园基本办园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贵州省省级示范幼儿园评估细则》《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等法律法规或政策为指导,强化幼儿园管理工作,着力推进均衡发展、优化一日活动、提高保教质量、强化幼儿园的精细化管理,不断推进我县学前教育科学性、持续性发展。坚持以教研时效性为核心,以研促教、以教辅研、加强交流合作,促进县域内教研资源共享,实现全县学前教育规范、科学、健康发展。
二、组织机构
成立县教育和科技局分管学前教育副局长任组长、教育研究室主任任副组长、各相关股室长、学前办全体人员及责任区牵头园园长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教育和科技局学前教育办公室,熊焰波任办公室主任,涂静、田叶为成员,负责教研指导责任区工作开展相关事宜。
三、区域划分
(一)紫云自治县第一教研指导责任区、第一幼教集团包括
白石岩乡3所、格凸河镇5所、火花镇3所和松山街道7所(含牵头园:县第一幼儿园),共18所公民办幼儿园(班)。
(二)紫云自治县第二教研指导责任区、第二幼教集团包括
坝羊镇3所、板当镇8所、猫营镇10所、县第五幼儿园和五峰街道9所(含牵头园:县第二幼儿园),共31所公民办幼儿园(班)。
(三)紫云自治县第三教研指导责任区、第三幼教集团包括
大营镇9所、猴场镇11所、四大寨乡5所和县第三幼儿园(牵头园),共26所公民办幼儿园(班)。
(四)紫云自治县第四教研指导责任区、第四幼教集团包括云岭街道5所(含牵头园:县第四幼儿园)、宗地镇8所,共13所公民办幼儿园。
具体各幼儿园(班)分属各教研指导责任区名单附后。
四、工作安排
(一)制定计划(2024年4月3日—4月19日)
各幼儿园要根据教育行政部门文件要求,按照“一统筹、二交流、三共享、四统一”的管理机制,结合本园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教研指导责任区工作计划,要求责任区牵头园制定本教研指导责任区总工作计划及与乡镇中心幼儿园签订帮扶协议上交学前教育办公室,乡镇中心幼儿园制定本乡镇教研责任区总工作计划及与村级幼儿园(班)签订帮扶协议上交本责任区牵头园办公室,相关资料上交时间在2023年4月19日前完成。
(二)组建团队(2024年4月3日—4月26日)
成立以责任区牵头园园长和乡镇中心幼儿园园长为组长的教研指导团队,加强责任区的教研指导团队建设,切实提高幼儿园保教质量,积极指导被帮扶园开展普及普惠、幼小衔接、常规工作、申示评估、资源中心建设等工作,发挥好团队作用。
(三)工作内容(2024年4月27日—12月27日)
1.强化示范引领。各幼儿园要以“优化管理、科学保教、资源共享、提升质量”为目标,认真组织教师定期或不定期学习学前教育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措施,并将所研讨的心得、成果用于教育实践中,提升教师综合素质及业务能力。
2.强化师德建设。各幼儿园要组织教师定期或不定期学习《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等法规性文件,帮助教师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提高师德师风素养,从而增强对教师职业的认同感、责任感,争做新时期优秀的幼儿教师。
3.强化教师培训。各责任区内幼儿园要积极主动参与县、乡(镇)区域教研指导活动,提高本园教师教研水平。幼儿园要坚持开展园长、教师轮流跟岗学习研修平台,学成后积极组织本园教师开展二级培训引导,互促互学,提高全员教师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
4.深化内涵发展。持续推进安吉游戏,科学做好幼小衔接,全面落实以游戏为基本活动,提升幼小衔接质量,坚决杜绝“小学化”。
(四)资料收集
1.每次入园指导时要做好充足准备,要求活动前有具体指导方案,活动时按计划方案开展好各类教研指导活动,活动后由牵头园或乡镇中心园收集方案、签到册、学习记录、简报等资料归档。
2.乡镇中心园于2024年6月20日前和2024年12月20日前上交学期教研工作总结到牵头园办公室,牵头园于2024年6月25日前和2024年12月25日前上交学期教研工作总结到学前教育办公室。
(五)考核要求(2024年12月23日—12月27日)
牵头园到片区乡镇内的幼儿园开展入园指导工作,每月至少指导1次,一个学期至少指导4次。乡镇中心幼儿园到辖区内的幼儿园开展入园指导工作,每月至少指导1次,一个学期至少指导4次,实现乡镇全覆盖。按照《紫云自治县教育提质行动方案》《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办法》《紫云县学前教育工作计划》相关要求,扎实开展入园指导工作,对督促和指导不力的责任区牵头园由县教育和科技局通报,对督促和指导不力的乡镇中心幼儿园由责任区牵头园通报,对整改不力、落实不到位的幼儿园进行全县通报,纳入年终考核或年检工作管理量化,公办幼儿园两次被通报的,年终考核定为不合格等次,民办幼儿园两次被通报的直接定性为年检不合格。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示范园的引领作用。一是责任区牵头园和乡镇中心园要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统筹协调好区域内幼儿园教研指导工作,制定好本级教研工作计划,安排好教研工作任务及推进时限;二是牵头园和乡镇中心园要组建一支专业的指导团队,有计划地开展责任区内幼儿园教研工作,积极组织教师进行教研理论知识培训;三是定期组织区域内幼儿园分享办园理念、保教资源、教研成果、解决问题的措施及成效等优质资源,让教师能够将相关的理论知识运用到实际工作中,从而提高教师的教研水平。
(二)共建园际互助指导平台。一是加强园际互助,多渠道开展“以老带新”教师师徒结对帮扶指导,着力解决幼儿园一日常规活动、环境创设、游戏组织、卫生保健、安全管理等内部突出问题,推动幼儿园科学治理、保教融合,不断提升办学水平;二是积极寻找、发现、收集问题,及时组织教师开展教研研讨,搭建交流平台,不断提升教师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三是采用请各级各类专家入园指导等方式,帮助教师们解决在教育教学实践中遇到的难点和热点问题。
(三)推动常规工作检查力度。一是各幼儿园要加强对本园教育教学常规工作的检查力度,及时收集梳理发现的困难和问题,要求检查前有方案和清单,检查中认真记录,检查后幼儿园应制定解决措施逐一解决,解决不了的需逐级上报;二是牵头园和乡镇中心园要按时入园进行常规检查,检查中如实记录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督查幼儿园整改落实。
(四)积极总结反思工作成效。一是各幼儿园要定期或不定期对本园的教研工作进行总结,取长补短,查找不足,拟撰写下步教研工作计划或规划,努力提升保教质量。二是牵头园和乡镇中心园要分阶段总结教研工作,及时谋划和部署下一步工作任务。
紫云自治县2024年教研责任指导区内幼儿园(班)统计表.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