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云自治县教育和科技局关于印发 《紫云自治县教育系统2023年度普法工作责任清单》的通知
日期:2023-09-06 13:07
来源: 紫云自治县教育和科技局
字号:[ 小 中 大 ]
紫云自治县教育系统2023年度普法工作责任清单
一、普法内容
(一)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党的二十大、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和省委十三届二次全会 精神结合起来,作为教育系统各级领导班子政治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学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一是突出学习宪法。组织开展教育系统第十个国家宪法日活动。组织开展学生“学宪法、讲宪法”系列活动。加强教育行政机关宪法学习教育,持续推行宪法庆祝活动、干部宪法宣誓。二是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国家基本法律。三是重点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信访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等涉及规范政府行为的法律法规。四是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等规范立法工作的法律法规。五是宣传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国家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对民法典、统计法、乡村振兴、国家安全、突发事件应对、传染病防治、安全生产、信访、平等保护、公平竞争、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产权和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六是围绕生态文明、教育医疗、食品药品安全、退役军人权益保障、保护个人信息和隐私、防治家庭暴力、消防安全等重点领域加强学习宣传。
(三)学习并熟练掌握与教育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一是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二是学习贯彻《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2008年修订)》《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意见》(教师〔2005〕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17〕35号)《学校体育工作条例》《校车安全管理条例》《教育督导条例》《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以及《贵州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贵州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贵州省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和处理条例》等。
(四)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内法规。一是突出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二是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执行责任制规定(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
二、普法对象
县教育和科技局领导班子成员、局机关全体职工,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教职员工和在校学生(含各民办学校)。
三、普法目标
健全普法责任,落实好“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推动全县教育系统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开展。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关于全面依法治国、依规治党的重要论述精神;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深入学习宣传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和教育相关的法律法规,坚持普治并举,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营造浓厚的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法治氛围,进一步提高教育系统干部职工和广大师生的法治意识、法治思维和党员的党章党规意识,不断提高教育系统依法治理的能力和水平。
四、行动计划
(一)研究制定普法责任清单并在网站公布。(责任股室:安法股。完成时限:2023年3月底前)
(二)落实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适时纳入党组中心学习组学习内容,每年中心组集中学习不少于两次,开展一次以上专题研讨。(责任股室:办公室。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前)
(三)切实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员教育体系、干部教育体系,每年至少举办2次法治专题讲座,开展一次讲法活动,对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进行专题辅导。(责任股室:工委办。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前)
(四)党政主要负责人及分管领导要专门听取学习宣传情况,组织开展督查检查。(责任股室:督导办。完成时限:2024年1月底前)
(五)加强学校管理者及教师的法治教育。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2008年修订)》等与教育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纳入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内容,纳入师德师风培训内容,不断提高教师法治素养和依法执教的能力。加大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宣传力度,将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纳入党员培训和学习内容,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纪律规矩意识,引导和教育党员干部做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模范遵守者。(责任股室:人事股、工委办。完成时限:2024年1月底前)
(六)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总体规划,融入学校教育教学体系。全面开设法治课程,保证足够课时。将法治素养和法治实践纳入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推动义务教育学段和高中学校开设好“道德与法治”课程,突出抓好青少年学生的法治宣传教育。把法治教育贯穿在学校日常教学工作中。(责任股室:教育股、教育质量发展中心。本条完成时限:2024年1月底前)
(七)创新活动载体,扎实开展法治宣传活动。一是以晨会、班会、专题讲座、板报、电子屏媒体宣传、军训以及开学第一课等多种形式,对师生进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和学习。二是开展好“4.15”国家安全教育日、5月民法典宣传周等宣传活动。三是做好学校交通安全、食品安全及防溺水等安全宣传教育和防止中小学校园欺凌与暴力的宣传教育活动。四是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争做宪法小卫士”、宪法晨读、宪法专题讲座等系列活动和全县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法律知识竞赛,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等法律法规知识。五是加强重点领域普法宣传。持续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预防电信网络诈骗”“防范非法集资”“禁毒”“未成年人保护”等法治宣传教育专项活动。六是积极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七是建设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为主要内容的法治文化墙、法治图书室、法治宣传橱窗等校园文化设施,营造体现法治精神的校园法治文化氛围,把法治教育融入学校常规管理实践之中。(责任股室:教育股、安全法规股。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前)
(八)发挥宣传队伍作用,深入校园开展宣传。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离退休老教师等各类普法志愿者队伍作用,深入学校,采取以案释法、法治讲座、法律问答等形式开展好法治讲座,引导广大师生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责任股室:安全法规股、工委办。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前)
(九)加强组织领导,争创法治示范校。以创建“法治示范校”为抓手,按照法治创建活动的有关要求,加强校园法治文化建设。(责任股室:安全法规股。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前)
(十)利用新媒体技术,加大宣传覆盖率。录制法治教育视频,通过微信公众号平台向社会播出。年内发布不少于2个典型案例、4条执法或普法信息。(责任股室:办公室、安全法规股。完成时限:全年)
(十一)发挥法治副校长职能作用,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贯彻落实好《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办法》《贵州省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工作指引》,进一步加强法治副校长队伍建设,配齐配强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队伍,严格法治副校长遴选,明确工作职责,加强监督考核。(责任股室:安全法规股。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前)
(十二)建立健全年度履职报告评议制度,开展履职评议报告活动,落实领导干部年终述法制度,在年度述职中加入述法内容。(责任股室:工委办、人事股。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前)
(十三)组织师生参加序列法治教育专题竞赛活动。(责任股室:教育股、教育质量发展中心。完成时限:全年)
(十四)组织局机关参加国家工作人员年度学法用法考试,本单位工作人员统一在线学法参考率和合格率均应达到95%以上。(责任股室:安全法规股。完成时限:按规定时间完成)
(十五)各责任股室认真履行职责,指导学校做好普法工作,并按照责任清单要求收集整理印证资料,统一交安全法规股汇总上报。(各相关责任股室。完成时限:2024年1月底前)
五、责任领导
各相关股室分管领导、局相关股室负责人。
六、责任部门
按照“谁执法谁普法 谁主管谁普法 谁服务谁普法”原则,结合工作职责,负责对执法对象、管理对象、服务对象的普法宣传工作。责任部门分别由局办公室、工委办、督导办、人事股、安全法规股、教育质量发展中心、教育股组成。
七、联系方式
联络员:王开发 联系电话:0851-35232268
邮 箱:zyjyjaqfgg@.126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