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云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紫云县金金破酥包子店(杜金))

日期:2024-12-25 10:18

来源: 紫云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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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云县金金破酥包子店(杜金)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4年9月26日,我局收到国家食品安全智慧监管系统抽检不合格核查处置任务和《检验报告》(N0:食安2024-08-5 588、N0:食安2024-08-5589),报告显示在省级抽检中紫云县金金破酥包子店(杜金)生产经营的肉包、红糖馒头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项目不符合GB 2760 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2024年9月29日,我局执法人员向当事人送达上述检验报告并展开调查。经调查,当事人加工制作肉包、红糖馒头不能提供除赤砂糖外其余原料供货者的经营许可证明、食品的合格证明及进货查验记录,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未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以下称合格证明文件)的违法行为;当事人生产经营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肉包、红糖馒头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已构成生产经营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的违法行为。

鉴于案件调查过程中,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取证,主动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张贴召回公告,召回不合格食品,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提交整改报告,且当事人生产该批次肉包、红糖馒头货值金额较少,共400元,违法行为轻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行政处罚如下:

1.警告;                                          

2.没收违法所得400.00元;

3.处罚款5000.00元。

上述罚没合计54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