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紫云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统计表
日期:2024-11-26 17:06
来源: 紫云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字号:[ 小 中 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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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统计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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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公章)紫云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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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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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紫市监处罚〔2024〕45号 |
紫云县三板桥五金店(张腾富)销售失效的产品案 |
紫云县三板桥五金店 |
92520425MA6GK5UG7E |
张腾富 |
紫云县三板桥五金店(张腾富)销售失效的产品 |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五条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二条之规定,处罚如下: 1、没收涉案失效产品胶玉祥793中性硅酮耐候胶13支、钧力免钉胶15支。 2、罚款170元。 |
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自行将罚款缴到指定账户,当事人主动履行。 |
紫云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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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紫市监处罚〔2024〕118号 |
紫云自治县五关峰山泉水有限公司生产经营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包装饮用水案 |
紫云自治县五关峰山泉水有限公司 |
91520425MA6HDBHTXN |
汤英文 |
紫云自治县五关峰山泉水有限公司生产经营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包装饮用水 |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对当事人处罚如下: 1、没收违法所得423元; 2、罚款10000元。 罚没款合计10423元。 |
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自行将罚款缴到指定账户,当事人主动履行。 |
紫云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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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紫市监处罚〔2024〕119号 |
紫云自治县板当镇翠河山泉纯净水厂生产经营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包装饮用水案 |
紫云自治县板当镇翠河山泉纯净水厂 |
91520425MA6DLB9L3E |
于小辉 |
紫云自治县板当镇翠河山泉纯净水厂涉嫌生产经营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包装饮用水 |
当事人的行为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对当事人处罚如下: 1、没收违法所得柒拾伍元整(¥75.00); 2、处罚款壹万元整(¥10000.00)。 罚没款合计壹万零柒拾伍元整(¥10075.00)。 |
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自行将罚款缴到指定账户,当事人主动履行。 |
紫云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截至2024年11月21日,当事人未交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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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紫市监处罚〔2024〕120号 |
紫云自治县开山五金店(吴志英)销售失效的产品案 |
紫云自治县开山五金店 |
92520425MA6FQBGH47 |
吴志英 |
紫云自治县开山五金店(吴志英)销售失效的产品 |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五条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二条之规定,处罚如下: 1、没收涉案失效产品德邦黑色丙烯酸地坪漆1桶。 2、罚款100元。 |
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自行将罚款缴到指定账户,当事人主动履行。 |
紫云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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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紫市监处罚〔2024〕121号 |
紫云自治县琴瑶五金店(文紫琼)构成销售失效产品案 |
紫云自治县琴瑶五金店 |
9520425MAAJW5HT6G |
文紫琼 |
紫云自治县琴瑶五金店(文紫琼)构成销售失效产品 |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五条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二条之规定,处罚如下: 1、没收涉案失效产品LM-9000纤维板、护墙板、UV板专用胶12支; 2、罚款100元。 |
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自行将罚款缴到指定账户,当事人主动履行。 |
紫云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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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紫市监处罚〔2024〕122号 |
紫云自治县凯茂汽配店(高凯茂)构成销售失效产品的违法行为案 |
紫云自治县凯茂汽配店 |
520425600102032 |
高凯茂 |
紫云自治县凯茂汽配店(高凯茂)构成销售失效产品 |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五条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二条之规定,处罚如下: 1、没收涉案失效的产品:1瓶嘉实多极护先进全合成机油 2、罚款205元。 |
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自行将罚款缴到指定账户,当事人主动履行。 |
紫云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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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紫市监处罚〔2024〕123号 |
紫云自治县步步高购物店(宋光云)销售失效产品案 |
紫云自治县步步高购物店 |
92520425MA6F4HJW28 |
宋光云 |
紫云自治县步步高购物店(宋光云)销售失效产品 |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五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二条之规定,处罚如下: 1、没收已失效的以下产品:(1)星星家园平口垃圾袋,数量:2筒;(2)清亮PE保鲜膜(20cm*100型),数量:9筒;(3)三杉点断式保鲜袋(20cm*30cm),数量:3筒;(4)清亮PE保鲜膜(25cm*100型),数量:4筒;(5)清亮PE保鲜膜(30cm*100型),数量:3筒。 2、处以罚款140元。 |
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自行将罚款缴到指定账户,当事人主动履行。 |
紫云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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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紫市监处罚〔2024〕124号 |
紫云县袁斌汽车维修中心(袁小进)构成销售失效产品案 |
紫云县袁斌汽车维修中心 |
91520425789792729W |
袁小进 |
紫云县袁斌汽车维修中心(袁小进)构成销售失效产品 |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五条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二条之规定,处罚如下: 1、没收当事人涉嫌销售的失效产品:(1)dexos全合成发动机机油4瓶; 2、处以罚款(¥240元)。 |
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自行将罚款缴到指定账户,当事人主动履行。 |
紫云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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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紫市监处罚〔2024〕125号 |
紫云县怡婷汽车销售有限公司销售不符合国家强制标准电动自行车案 |
紫云县怡婷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91520425MAALXLQ4X5 |
龙光明 |
紫云县怡婷汽车销售有限公司销售不符合国家强制标准电动自行车 |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对当事人处罚如下: 1、没收涉案4台电动自行车:(1)皎月白电动自行车1台,车辆编号:车辆编码:717522207002340;(2)镜面银灰电动自行车1台,车辆编码:717522307014757;(3)科技灰电动自行车1台,车辆编码:717522209010364,(4)奔驰黑电动自行车1台,717522302007042。 2、罚款4000元。 |
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自行将罚款缴到指定账户,当事人主动履行。 |
紫云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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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紫市监处罚〔2024〕126号 |
紫云县周正芬润滑油经营店(周正芬)构成销售失效产品的违法行为案 |
紫云县周正芬润滑油经营店 |
92520425MA6H63DH6C |
周正芬 |
紫云县周正芬润滑油经营店(周正芬)构成销售失效产品 |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五条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二条之规定,处罚如下: 1、没收涉案的快动牌至尊统一零部件清洗剂6瓶,烧机油减缓剂11瓶。 2、罚款360元。 |
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自行将罚款缴到指定账户,当事人主动履行。 |
紫云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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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紫市监处罚〔2024〕127号 |
紫云自治县顺和汽车修理店(吴洪明)构成销售失效产品的违法行为案 |
紫云自治县顺和汽车修理店 |
92520425MA6G4G5E4H |
吴洪明 |
紫云自治县顺和汽车修理店(吴洪明)构成销售失效产品 |
当事人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五条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二条之规定,处罚如下: 1、没收涉案失效产品1101C星光银(1K)3瓶,ATA闪耀金1K 2瓶,1K上汽名爵MG6珠光白CBP(底)1瓶。 2、罚款300元。 |
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自行将罚款缴到指定账户,当事人主动履行。 |
紫云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截至2024年11月21日,当事人未交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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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紫市监处罚〔2024〕128号 |
紫云县顺祥汽配服务中心(姚顺祥)构成销售失效产品的违法行为案 |
紫云县顺祥汽配服务中心 |
92520425MA6JUM2H |
姚顺祥 |
紫云县顺祥汽配服务中心(姚顺祥)构成销售失效产品 |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五条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二条之规定,处罚如下: 1、没收失效的3瓶嘉实多金嘉护超净机油; 2、罚款285元。 |
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自行将罚款缴到指定账户,当事人主动履行。 |
紫云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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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紫市监处罚〔2024〕129号 |
紫云自治县贝阳调漆中心(李华)构成销售失效产品案 |
紫云自治县贝阳调漆中心 |
520425600124096 |
李华 |
紫云自治县贝阳调漆中心(李华)构成销售失效产品 |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五条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二条之规定,处罚如下: 1、没收涉案失效产品鼎图1号DT-J22 1K芥末绿1瓶,鼎图1号DT-J18 1K紫红(生产日期:2022年08月16号)2瓶,鼎图1号DT-J18 1K紫红(生产日期:2022年08月19号)2瓶。 2、罚款300元。 |
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自行将罚款缴到指定账户,当事人主动履行。 |
紫云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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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紫市监处罚〔2024〕130号 |
紫云县林兵汽修厂(李思林)构成销售失效产品的违法行为案 |
紫云县林兵汽修厂 |
92520425MACK95BU58 |
李思林 |
紫云县林兵汽修厂(李思林)构成销售失效产品 |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五条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二条之规定,处罚如下: 1、没收聖保路清洗剂12瓶。 2、罚款696元。 |
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自行将罚款缴到指定账户,当事人主动履行。 |
紫云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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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紫市监处罚〔2024〕131号 |
紫云自治县堰塘边五金店(黄竹凯)销售失效产品案 |
紫云自治县堰塘边五金店 |
92520425MA6EXWYUXD |
陈凯 |
紫云自治县堰塘边五金店(黄竹凯)销售失效产品 |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五条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二条之规定,处罚如下: 1、没收涉案失效产品德高K11防水砂浆1桶; 2、罚款130元。 |
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自行将罚款缴到指定账户,当事人主动履行。 |
紫云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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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紫市监处罚〔2024〕132号 |
紫云县有源瓷砖销售店(韦雪姗)销售失效产品案 |
紫云县有源瓷砖销售店 |
92520425MACUNEM42A |
韦雪姗 |
紫云县有源瓷砖销售店(韦雪姗)销售失效产品 |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五条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二条之规定,处罚如下: 1、没收涉案失效产品液体钡胶1桶、雨虹防水堵漏宝7包。 2、罚款150元。 |
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自行将罚款缴到指定账户,当事人主动履行。 |
紫云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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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紫市监处罚〔2024〕133号 |
紫云县嘉禾香配送有限公司经营未按规定进行检疫的猪肉和排骨案 |
紫云县嘉禾香配送有限公司 |
91520425MACR3U351T |
王永红 |
紫云县嘉禾香配送有限公司经营未按规定进行检疫的猪肉和排骨 |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八)项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对当事人处罚如下: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减轻行政处罚如下: 1.没收违法所得19212.8元; 2.罚款29000元。 罚没合计48212.8元。 |
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自行将罚款缴到指定账户,当事人主动履行。 |
紫云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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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紫市监处罚〔2024〕134号 |
紫云自治县坝羊乡吉祥纯净水厂生产经营铜绿假单胞菌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包装饮用水案 |
紫云自治县坝羊乡吉祥纯净水厂 |
91520425MA6DLB9H02 |
杨秀波 |
紫云自治县坝羊乡吉祥纯净水厂生产经营铜绿假单胞菌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包装饮用水 |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对当事人处罚如下: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减轻行政处罚如下: 1.罚款10000元; 2.没收违法所得21元。 罚没合计10021元。 |
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自行将罚款缴到指定账户,当事人主动履行。 |
紫云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截至2024年11月21日,当事人未交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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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紫市监处罚〔2024〕135号 |
紫云自治县大地山泉水厂生产经营铜绿假单胞菌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包装饮用水案 |
紫云自治县大地山泉水厂 |
915204253222376339 |
周云文 |
紫云自治县大地山泉水厂生产经营铜绿假单胞菌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包装饮用水 |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之规定,根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对当事人处罚如下: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减轻行政处罚如下: 1.没收违法所得1238.4元; 2.罚款10000元。 罚没合计11238.4元。 |
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自行将罚款缴到指定账户,当事人主动履行。 |
紫云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截至2024年11月21日,当事人未交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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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紫市监处罚〔2024〕136号 |
紫云苗族布依族自治县人民医院涉嫌提供服务未按照规定明码标价、未按照规定列明所消费的服务项目、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案 |
紫云苗族布依族自治县人民医院 |
12522530430020028H |
孙政 |
紫云苗族布依族自治县人民医院涉嫌提供服务未按照规定明码标价、未按照规定列明所消费的服务项目、不执行政府指导价 |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二条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对当事人处罚如下: 1、没收违法所得113602.24元; 2、罚款90000元。 |
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自行将罚款缴到指定账户,当事人主动履行。 |
紫云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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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紫市监处罚〔2024〕137号 |
紫云县韩泰轮胎专卖店(孙菊)销售失效产品案 |
紫云县韩泰轮胎专卖店 |
92520425MA7K44AR5K |
孙菊 |
紫云县韩泰轮胎专卖店(孙菊)销售失效产品 |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五条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二条之规定,处罚如下: 1、没收涉案的Mobil发动机油(5W-20)和Mobil发动机油(5W-30)各3瓶。 2、罚款570元。 |
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自行将罚款缴到指定账户,当事人主动履行。 |
紫云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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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紫市监处罚〔2024〕138号 |
紫云自治县家玮五金店(张小加)销售失效产品案 |
紫云自治县家玮五金店 |
92520425MA6F4BDX6X |
张小加 |
紫云自治县家玮五金店(张小加)销售失效产品 |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五条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二条之规定,处罚如下: 1、没收涉案失效产品好又力德淼免钉胶10瓶及黔胶808快干防霉型中性硅酮耐候胶9瓶。 2、罚款120元。 |
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自行将罚款缴到指定账户,当事人主动履行。 |
紫云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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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紫市监处罚〔2024〕139号 |
紫云县鸿运灯饰店(吴小玲)销售失效的产品案 |
紫云县鸿运灯饰店 |
92520425MAC0NTWN5Y |
吴小玲 |
紫云县鸿运灯饰店(吴小玲)销售失效的产品 |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五条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二条之规定,处罚如下: 1、没收涉案失效产品步威聚氨酯泡沫填缝剂9瓶。 2、罚款140元。 |
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自行将罚款缴到指定账户,当事人主动履行。 |
紫云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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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紫市监处罚〔2024〕140号 |
紫云县福盛购物中心(柳必礼)销售失效产品案 |
紫云县福盛购物中心 |
92520425MAAJY78C6W |
柳必礼 |
紫云县福盛购物中心(柳必礼)销售失效产品 |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五条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二条之规定,处罚如下: 1.没收已失效的以下产品:(1)红虫鲫,数量:1包;(2)PK玉米粒、麦粒,数量:2瓶;(3)九一九(蓝鲫),数量 :4包;(4)九一八野战腥香狂拉,数量:2包;(5)九一八3#,数量:2包 。 2.处以罚款100元。 |
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自行将罚款缴到指定账户,当事人主动履行。 |
紫云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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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紫市监处罚〔2024〕141号 |
紫云县君铭护车养护站(韦伟)销售失效产品案 |
紫云县君铭护车养护站 |
92520425MA6HRXLUXL |
韦伟 |
紫云县君铭护车养护站(韦伟)销售失效产品 |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五条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二条之规定,处罚如下: 1、没收当事人涉嫌销售的失效产品:(1))三元催化清洗剂2瓶; 2、处以罚款(¥298元)。 |
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自行将罚款缴到指定账户,当事人主动履行。 |
紫云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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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紫市监处罚〔2024〕142号 |
紫云苗族布依族自治县班小秀食杂店(班小秀)经营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案 |
紫云苗族布依族自治县班小秀食杂店 |
92520425MA6E62RHXQ |
班小秀 |
紫云苗族布依族自治县班小秀食杂店(班小秀)涉嫌经营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 |
当事人的行为已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之规定,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条之规定,对当事人处罚如下: 1、没收当事人经营的超过使用期限化妆品:清扬净爽头皮护理去屑洗发露等10个种次洗发水13瓶;黑人牙膏等3个种次牙膏19盒; 2、处以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00)。 |
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自行将罚款缴到指定账户,当事人主动履行。 |
紫云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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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紫市监处罚〔2024〕143号 |
紫云自治县杨氏干菜店(杨光才)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案 |
紫云自治县杨氏干菜店 |
92520425MA6GJNAK61 |
杨光才 |
紫云自治县杨氏干菜店(杨光才)涉嫌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 |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之规定,对当事人处罚如下: 没收当事人经营的7瓶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山西风味酿造食醋”。 |
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自行将罚款缴到指定账户,当事人主动履行。 |
紫云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根据自由裁量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未对当事人处予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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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紫市监处罚〔2024〕144号 |
紫云自治县板当王金国农机经营部(王金国)销售失效产品案 |
紫云自治县板当王金国农机经营部 |
92520425MA6HL0JH8M |
王金国 |
紫云自治县板当王金国农机经营部(王金国)涉嫌销售失效产品 |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五条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二条之规定,处罚如下: 1、没收当事人涉嫌销售的失效产品:康尔佳醇酸漆,共9瓶。 2、罚款270元。 |
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自行将罚款缴到指定账户,当事人主动履行。 |
紫云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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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紫市监处罚〔2024〕145号 |
紫云自治县板当镇华龙食杂店(罗华龙)销售失效产品案 |
紫云自治县板当镇华龙食杂店 |
92520425MA6GP8UU7E |
罗华龙 |
紫云自治县板当镇华龙食杂店(罗华龙)涉嫌销售失效产品 |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五条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二条之规定,处罚如下: 1、没收当事人涉嫌销售的失效产品:(1)中国化工集团水晶白乳胶,共3瓶;(2)中国化工集团水晶白乳胶,共6瓶。 2、罚款126元。 |
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自行将罚款缴到指定账户,当事人主动履行。 |
紫云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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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紫市监处罚〔2024〕146号 |
紫云县板当镇曾生付食杂店(曾生付)销售失效产品案 |
紫云县板当镇曾生付食杂店 |
92520425MA6EWYRY8R |
曾生付 |
紫云县板当镇曾生付食杂店(曾生付)涉嫌销售失效产品 |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五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二条之规定,处罚如下: 1、没收当事人涉嫌销售的失效产品:(1)高级腰果家具漆共4瓶;(2)美洲王油漆共2瓶;(3)正鸿自动喷漆共11瓶;(4)贵州佳美科技有限公司白乳胶共16瓶;(5)爱必达透明万能胶共18支。 2、罚款330元。 |
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自行将罚款缴到指定账户,当事人主动履行。 |
紫云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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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紫市监处罚〔2024〕147号 |
紫云县快准车服汽配商城(王伟)销售失效产品案 |
紫云县快准车服汽配商城 |
92520425MAALUBEK0E |
王伟 |
紫云县快准车服汽配商城(王伟)销售失效产品 |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五条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二条之规定,处罚如下: 1、没收涉案失效的产品:保赐利自动喷漆(21罐); 2、罚款168元。 |
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自行将罚款缴到指定账户,当事人主动履行。 |
紫云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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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紫市监处罚〔2024〕149号 |
紫云自治县狗场华莲万家购物店(蒋国荣)销售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产品案 |
紫云自治县狗场华莲万家购物店 |
92520425MA6GQ5UK2Q |
蒋国荣 |
紫云自治县狗场华莲万家购物店(蒋国荣)销售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产品 |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第二十五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第二款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第三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处罚如下: 1、没收当事人销售的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以下燃气灶具:(1)、正发久牌家用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器,型号:ZF-01,数量:1个;(2)、正发久牌家用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器,型号:ZF-05;数量:1个;(3)广州兴力燃气专用高级软管1.5米;(4)、益万佳鑫精缟PVC软管6米。 2、没收违法所得叁拾元整(¥30.00); 3、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佰伍拾元整(¥150.00)。 |
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自行将罚款缴到指定账户,当事人主动履行。 |
紫云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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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填报人: 胡晓红 时间: 2024 年 11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