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冬修水利建设补助资金)项目立项的通知
日期:2024-01-26 15:05
来源: 县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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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云自治县鑫源供水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省财政厅省水利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冬修水利建设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黔财农〔2023〕211号)文件,下达我县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冬修水利建设补助资金)40.0万元,本次下达的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农村供水工程维修养护和小型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结合我县农村供水实际情况,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对2024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冬修水利建设补助资金)项目予以立项。
一、立项资金来源及分类立项情况
(一)资金来源
本次立项资金来源于“黔财农〔2023〕211号”资金文件下达的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冬修水利建设补助资金)40万元。
(二)资金分类安排立项情况
1.基础设施类
立项安排40万元用于建设鱼心寨提水站管网延伸项目1个。
二、立项项目信息
本次共立项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个,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绩效目标等,以项目实施方案设计为准。
三、项目实施单位、项目主管部门及建设期限
(一)项目主管单位部门和项目实施单位
项目主管部门详见附件,承担项目实施方案审查批复、项目绩效目标统计、资金使用报账统计督促、项目实施进度督促、检查验收等职责。项目在推进中,涉及需要其它有关部门行业职责的务必积极配合主管部门。
(二)项目建设期限
本次立项项目建设工期为3个月。
四、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及审批
自本立项通知印发后,项目实施单位要及时研究并组织人员对立项项目建设内容、规模及标准等进行勘察核实,并务必于2024年3月25日以前完成《项目实施方案》的编制呈报,送项目所属行业技术指导部门指导修订并审查,县直技术指导部门自收到呈报方案后及时完成项目方案的审查或评审,审查结束,由实施单位修改定稿后呈项目主管部门批复。
附件:紫云自治县2024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冬修水利建设补助资金)项目立项表.docx
紫云自治县水务局
2024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