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云自治县总林长令
日期:2024-03-06 12:48
来源: 紫云自治县林长制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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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云自治县总林长令
二〇二四年第一号
关于做好森林防灭火和造林绿化工作的令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践行“增绿就是增优势,护林就是护财富”的理念,全县各级林长要坚决扛起森林防灭火重大政治责任,持续加强森林防火工作,高质量推进2024年造林绿化建设任务。从即日起,向全县发布此令。
一、全面压实防火责任
要严格落实森林防灭火行政首长负责制,进一步压实森林防灭火属地管理责任。各级林长常态化开展责任区域内的巡林督查(县级林长每人每年不少于4次,乡镇级林长每人每年不少于6次,村级林长每人每年不少于12次),在重点时间节点和主要时段要加密巡林频次,高位推动责任措施落实到位。县级林长制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及时将县级林长巡林巡查发现的问题明确整改时限形成工作提示函通知乡镇(街道)及时整改,按时将县级林长巡林工作报告及整改资料报县林长办备案。同时应急、公安、林业、农业农村、文旅、生态环境、民政等部门要加强协作,信息共享,形成工作合力。生态护林员要落实网格化管护职责,第一时间发现报告森林火情并安全处置。
二、严格野外火源管控
各乡镇(街道)要按照县、乡、村、护林员网格化管理“四级包保”责任体系以及“全领域、全覆盖、无盲区”的要求,组织生态护林员对林区的高风险点位、输配线路等重点设施、重点区域、重点部位开展全方位、拉网式排查森林火险隐患,从源头上防范森林火灾重大风险,把问题解决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应急、公安、林业、农业农村、文旅、生态环境、民政等部门要多方联动,加强督导检查,重点加强农事用火、祭祀用火、林区生产用火等野外用火管理,构筑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要加强特殊人群重点监管,严格落实家庭监护责任、镇村监管责任,防止特殊人群失火烧山;要严格进山人员管理,在重点林区入口、旅游景点关口、林区集中墓葬区进口设立检查站,实行扫码制度。公安部门要加大森林火灾刑事案件侦办力度,提高火案侦破率,依法严肃追究火灾肇事者法律责任,做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教育一方。
三、强化应急值班值守
要严格落实县、乡、村三级值班带班制度和重点时间节点森林火灾“零报告”制度,确保政令畅通,火情处置高效;要加强森林防灭火物资储备和机具维修保养,强化练兵备战、带装巡护、严阵以待,实现指挥、力量、装备三靠前,确保一旦有火情,能够迅速出动、科学扑救,实现“打早、打小、打了”,严防人员伤亡事故发生。
四、全力推进营造林建设
2024年,省下达我县营造林建设任务5万亩。各级林长要严格落实耕地“非农化”“非粮化”的要求,妥善处理好造林绿化和保护耕地的关系,抢抓冬春造林的黄金季节,将任务分解到乡镇(街道),将任务落实到山头地块,落实到具体图斑。要加快推进退化林修复、国储林、生物防火林带、木本油料、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乡村绿化美化彩化、特殊及珍稀林木培育、低产低效林改造等九大工程建设,确保4月底全面完成5万亩营造林建设任务,精准提升森林质量,不断增强森林生态系统碳汇能力。各级林长要靠前指挥、深入谋划,多形式组织开展好全民义务植树活动,提升义务植树尽责率,确保全年完成55万株义务植树任务,要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不能在施工区内违规烧火取暖,切实保障施工人员人身安全和森林资源安全。
此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