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紫云自治县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公告
日期:2023-03-27 15:13
来源: 县城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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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完善本县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规范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行为,健全停车服务收费形成机制,保护机动车停放服务经营者和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贵州省物业管理条例》《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5〕2975号)《贵州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试行)》和《安顺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安发改办〔2019〕29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结合本县实际,现就紫云自治县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有关事宜作如下公告。
一、城区一、二类路段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停车场类型及停放服务收费标准:
(一)政府定价停车服务收费标准:
1.车站停车场:
时段 |
车型 |
收费标准 | |
室内、外停车场 |
8:00-20:00 |
小型车 |
1.5元/小时,4小时及以上(含4小时)按5元/车次/4小时 |
中大型车 |
2元/小时,4小时及以上(含4小时)按6元/车次/4小时 | ||
超大型车 |
2.5元/小时,4小时及以上(含4小时)按7元/车次/4小时 | ||
20:00-8:00 |
小型车 |
6元/次 | |
中大型车 |
8元/次 | ||
超大型车 |
10元/次 |
注:(1)车站自行经营车辆免收停车费,专线对开营运车辆20座以下客车150元/月,20座-45座客车180元/月,46座以上客车200元/月;(2)临时停放15分钟以内免费,15分钟以上至1小时(含1小时)按1小时收费,1小时以上不足2小时(含2小时)按2小时收费,以此类推。计时收费累计金额高于计次收费标准时,则计次收费,计时收费累计金额低于计次收费标准时,则计时收费;(3)4小时(含4小时)为1个车次,4小时以上不足8小时(含8小时)按2个车次,8小时以上至12小时按3个车次收费;在一个车次时间内,只收取一次停车费;(4)20:00-8:00综合运用计时、计次方式收费,计时收费按照8:00-20:00收费标准执行,计时收费累计金额高于计次收费标准时,则计次收费,计时收费累计金额低于计次收费标准时,则计时收费;(5)小型车全天累计收费不得超过20元,中大型车全天累计收费不得超过25元,超大型车全天累计收费不得超过30元。
2.公办医疗机构内设停车场:
内设停车场 |
时段 |
车型 |
收费标准 |
7:00-22:00 |
小型车 |
1元/小时 | |
中大型车 |
2元/小时 | ||
22:00-7:00 |
小型车 |
6元/次 | |
中大型车 |
8元/次 |
注:(1)30分钟以内(含30分钟)免费;30分钟以上至1小时(含1小时)按1小时计算,1小时以上至2小时(含2小时)按2小时计算,以此类推;(2)办理住院的病人、就医人员及家属停放车辆全天停车收费不得超过10元。
3.学校、图书馆、群艺馆、博物馆、青少年(体育)活动中心等公共服务场所内设停车场:
时段 |
车型 |
收费标准 | |
内设停车场 |
8:00-20:00 |
小型车 |
0.5元/小时,4小时及以上(含4小时)按2元/车次/4小时 |
中大型车 |
0.8元/小时,4小时及以上(含4小时)按3元/车次/4小时 | ||
20:00-8:00 |
小型车 |
4元/次 | |
中大型车 |
8元/次 |
注:(1)30分钟以内(含30分钟)免费;30分钟以上至4小时(含4小时)为1个车次,4小时以上不足8小时(含8小时)按2个车次,8小时以上不足12小时按3个车次收费;在一个车次时间内,只收取一次停车费;(2)综合运用计时、计次方式收费,计时收费累计金额高于计次收费标准时,则计次收费,计时收费累计金额低于计次收费标准时,则计时收费;(3)20:00-8:00计时收费按照8:00-20:00收费标准执行。
4.政务中心、群众中心、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内设停车场
(办公时间对办事及办公车辆免费停放,对外来停放车辆收取以下费用)
时段 |
车型 |
收费标准 | |
内设停车场 |
8:00-20:00 |
小型车 |
1.5元/小时,4小时及以上(含4小时)按5元/车次/4小时 |
中大型车 |
2元/小时,4小时及以上(含4小时)按6元/车次/4小时 | ||
超大型车 |
2.5元/小时,4小时及以上(含4小时)按7元/车次/4小时 | ||
20:00-8:00 |
小型车 |
6元/次 | |
中大型车 |
8元/次 | ||
超大型车 |
10元/次 |
注:(1)30分钟以内(含30分钟)免费;30分钟以上至1小时(含1小时)按1小时计算,1小时以上至2小时(含2小时)按2小时计算,以此类推;(2)30分钟以上至4小时(含4小时)为1个车次,4小时以上不足8小时(含8小时)按2个车次,8小时以上至12小时按3个车次收费,在一个车次时间内,只收取一次停车费;(3)综合运用计时、计次方式收费;计时收费累计金额低于计次收费标准时,则计时收费;计时收费累计金额高于计次收费标准时,则计次收费。20:00-8:00计时收费按照8:00-20:00收费标准执行。
5.市政公共停车场:
时段 |
车型 |
收费标准 | |
公共停车场 |
8:00-21:00 |
小型车 |
2元/小时 |
中大型车 |
3元/小时 | ||
超大型车 |
4元/小时 | ||
21:00-8:00 |
小型车 |
6元/次 | |
中大型车 |
8元/次 | ||
超大型车 |
10元/次 |
注:8:00-21:00;15分钟以内(含15分钟)免费;超过15分钟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以后每增加1小时加收1元,以此类推;21:00-8:00(停放时间未超过四小时,按计时收费,停放时间超过4小时按计次收费),夜间综合运用计时、计次方式收费计时收费累计金额低于计次收费标准时,则计时收费;计时收费累计金额高于计次收费标准时,则计次收费。
6.市政公共道路路内停车泊位停放服务:
路段 |
收费标准 | |
白天(7:00-22:00) |
夜间(22:00-7:00) | |
城区一类路段 |
小型车1元/半小时 |
1小时内按2元/小时,3小时以上按5元/辆/次 |
中大型车辆禁止停放 | ||
城区二类路段 |
小型车0.5元/半小时 |
1小时内按1元/小时,3小时以上按4元/辆/次 |
中大型车辆禁止停放 |
注:(1)计量单位:元、辆、半小时、小时(次);(2)15 分钟以内(含15分钟)免费,白天(7:00-22:00)15分钟以上至30分钟(含30分钟)按半小时计收,夜间(22:00-7:00)15分钟以上至1小时(含1小时)按1小时计收;(3)白天实行计时收费,夜间综合运用计时、计次方式收费,计时收费累计金额高于计次收费标准时,则计次收费;计时收费累计金额低于计次收费标准时,则计时收费;(4)计时时间以收费人员安排车辆停放完毕到即将离开的时间计算;(5)市政公共道路路内停车泊位停放服务收费由县城市管理部门依法依规收取。
二、政府指导价停车服务收费标准(以下价格为最高限价,可根据物业管理服务质量、运营成本制定向下浮动幅度)。
政府财政性资金及政府国有企业全额投资建设的其他停车场、物流园区、以批发为主的专业市场的配套停车场、城市郊区公共地段的露天停车场服务收费标准:
时段 |
车型 |
收费标准 | |
室外停车场 |
7:00-22:00 |
小型车 |
2元/车次/2小时 |
中大型车 |
3元/车次/2小时 | ||
超大型车 |
4元/车次/2小时 | ||
22:00-7:00 |
小型车 |
4元/次 | |
中大型车 |
6元/次 | ||
超大型车 |
8元/次 | ||
室内(地下)停车场 |
7:00-22:00 |
小型车 |
3元/车次/2小时 |
中大型车 |
4元/车次/2小时 | ||
超大型车 |
5元/车次/2小时 | ||
22:00-7:00 |
小型车 |
6元/次 | |
中大型车 |
8元/次 | ||
超大型车 |
10元/次 |
注:(1)15分钟以内(含15分钟)免费;15分钟以上至2小时(含2小时)按2小时收费,以后每增加1小时加收1元,以此类推;(2)对同一车辆全天累计收费:室外小型车不得超过14元,中大型车不得超过16元,大型车不得超过18元;室内小型车不得超过18元,中大型车不得超过20元,大型车不得超过22元;(3)22:00-7:00综合运用计时、计次方式收费,计时收费按照7:00-22:00收费标准执行,计时收费累计金额高于计次收费标准时,则计次收费,计时收费累计金额低于计次收费标准时,则计时收费;(4)经营者对收费标准可向下浮动,浮动幅度不限。
三、市政公共道路路内停车泊位的设置、调整等,遵照《贵州省停车场管理办法》相关条款执行。
附件:紫云自治县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