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号 | 紫府办函〔2026〕17 号 | 信息分类 | 政策文件 |
| 发布机构 | 紫云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时间 | 2026-09-16 11:30:48 |
| 信息名称 | 紫云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废止《紫云自治县标准厂房入驻优惠办法》的决定 | 是否有效 | 是 |
紫云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废止《紫云自治县标准厂房入驻优惠办法》的决定
日期:2026-09-16 11:30
来源: 紫云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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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紫云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市驻紫单位:
《紫云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紫云自治县标准厂房入驻优惠办法>的通知》(紫府办函〔2015〕95号)文件存在不符合现行规定的情形,经十七届县人民政府第81次常务会议审议决定废止,现予公布,废止决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紫云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8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