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 紫府办发〔2024〕5号 | 信息分类 | |
发布机构 | 紫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时间 | 2024-08-01 09:49:17 |
信息名称 | 紫云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工作分工的通知 | 是否有效 | 是 |
紫云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工作分工的通知
日期:2024-08-01 09:49
来源: 紫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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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产业园区管委会,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市驻紫单位:
根据人员变动和工作需要,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工作分工作了部分调整,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通知如下:
李洪溪同志 负责公安、司法、退役军人、国防动员、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的工作。
负责分管领域安全生产、信访维稳和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履行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
主持县公安局全面工作,分管县司法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国动办。
联系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武警、国家安全、保密、信访等方面工作。
齐松同志 不再负责公安、司法、退役军人、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的工作。
不再代管县公安局,不再分管县司法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不再联系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武警、国家安全、保密、信访等方面的有关工作。其余分工不变。
黄朝阳同志与李树华同志、罗霄同志与齐松同志、冯恒文同志与陈凯同志,李洪溪同志与刘昌良同志结对配合开展工作。结对领导同志因相关公务不能出席的会议或活动,原则上由另一领导同志代行职责。
紫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7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