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 紫府办发〔2024〕4号 | 信息分类 | |
发布机构 | 紫云县人民政府 | 发文时间 | 2024-06-19 09:24:05 |
信息名称 | 紫云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工作分工的通知 | 是否有效 | 是 |
紫云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工作分工的通知
日期:2024-06-21 09:24
来源: 县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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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产业园区管委会,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市驻紫单位:
根据人员变动和工作需要,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工作分工作了部分调整,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通知如下:
李树华同志 增加负责水务方面的工作。负责分管领域安全生产、信访维稳和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履行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
增加分管县水务局。
增加联系水文、档案等方面的有关工作。
齐 松同志 增加负责公安、维护社会稳定、司法、退役军人事务等方面的工作。负责分管领域安全生产、信访维稳和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履行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
代管县公安局,增加分管县司法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增加联系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武警、国家安全、保密、信访等方面的有关工作。
陈 凯同志 增加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自然资源、城市管理、文明城市创建,配合黄朝阳同志分管新型城镇化工作。负责分管领域安全生产、信访维稳和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履行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
增加分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城市管理局(县综合执法局)、县棚户区改造办公室。
增加联系县城开发建设指挥部、县创建办等方面的有关工作。
其余分工不变。
黄朝阳同志与李树华同志、罗霄同志与齐松同志、冯恒文同志与陈凯同志结对配合开展工作。
结对领导同志因相关公务不能出席的会议或活动,原则上由另一领导同志代行职责。
紫云县人民政府
2024年6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