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 紫府办函〔2024〕20号 | 信息分类 | |
发布机构 | 紫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时间 | 2024-04-03 10:26:15 |
信息名称 | 紫云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县政府办公室领导班子成员及科级干部工作分工的通知 | 是否有效 | 是 |
紫云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县政府办公室领导班子成员及科级干部工作分工的通知
日期:2024-04-07 10:26
来源: 县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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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产业园区管委会,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市驻紫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县政府办公室领导班子成员及科级干部工作分工通知如下:
刘昌良同志 县政府党组成员、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党组书记、县金融办公室主任(兼)。在县长领导下协助处理县政府日常工作;联系黄朝阳常务副县长及分管部门的工作;负责分管领域安全生产、信访维稳和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履行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
主持县政府办公室、县金融办公室全面工作。
周海波同志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保留正科长级)、党组成员。联系杨平副县长、李树华副县长及分管部门的工作。
分管秘书三股、秘书七股、信访维稳、帮扶村乡村振兴等工作。负责联系县领导的分管领域各项工作。负责分管领域安全生产、信访维稳和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履行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
尹玉竹同志 县政府正科长级督查专员。
分管县政府督查室、综合股、人事、普法、12345政府服务热线、办公室招商引资、保密、档案、作风革命、物资采购管理、安全、消防、公务用车、党风廉政建设、妇联、后勤接待等工作。负责分管领域安全生产、信访维稳和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履行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
伍洪志同志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党组成员。联系陈凯副县长及分管部门的工作。
分管秘书五股、县政府总值班室。负责联系县领导的分管领域各项工作。负责分管领域安全生产、信访维稳和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履行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
邓 宇同志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党组成员。联系黄朝阳常务副县长。
协助刘昌良同志处理县政府日常工作、开展金融工作。
分管秘书一股、秘书二股、财务、工会、基层组织建设。负责县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全面工作。负责联系县领导的分管领域各项工作。负责分管领域安全生产、信访维稳和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履行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
孟天华同志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抽调到市科学技术局,不参与县政府办公室分工。
韦 毅同志 县政府正科长级督查专员。负责县政府督查工作,落实好县政府主要领导、县政府常务会议和重点工作等事项的督查工作。负责分管领域安全生产、信访维稳和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履行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
周敏洁同志 县政府副科长级督查专员。联系罗霄、齐松副县长。
分管秘书三股、秘书四股、“放管服”改革、政务信息、电子政务、县政府网站、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外事办公室工作。负责联系县领导的分管领域各项工作。负责分管领域安全生产、信访维稳和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履行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
冯广权同志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党组成员。联系冯恒文副县长及分管部门的工作。
负责分管领域安全生产、信访维稳和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履行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
余鹏程同志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党组成员。主要在县债务办工作,不参与县政府办公室分工。
王 磊同志 县政府发展研究中心主任。抽调市政协机关,不参与县政府办公室分工。
黄廷芳同志 县政府办公室三级主任科员。联系王丰华副县长及分管部门的工作。
分管网络舆情、宣传、精神文明(三创)、帮扶村宜居乡村创建等工作。负责联系县领导的分管领域各项工作。负责分管领域安全生产、信访维稳和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履行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
为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加强协调与配合,确保各项工作科学规范、有序高效进行,实行工作协助配合结对制度。刘昌良同志与邓宇同志结对,尹玉竹同志与周敏洁同志结对,周海波同志与伍洪志同志结对,黄廷芳同志与冯广权同志结对。(1)结对一方在外,涉及其联系分管需及时处理的公文和紧急事项,由另一方处理。(2)结对双方加强联系、沟通和协调,确保各项工作平稳、有序地进行。(3)相关股室(单位)按照结对领导的指示,认真办文、办会、办事,分管的领导回来后,应及时报告有关工作情况,以便全面了解掌握工作情况。
紫云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4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