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紫云自治县农用无人机监管方案(征求意见稿)》的解读
日期:2026-05-11 10:28
来源: 紫云自治县农业机械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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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么是农用无人机
农用无人机,全称为农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是指专门应用于农业领域的无人驾驶飞行器,主要用于农业生产和管理作业。根据中国《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定义,农用无人机是指最大飞行真高不超过30米、最大平飞速度不超过50千米/小时、最大飞行半径不超过2000米,具备空域保持能力和可靠被监视能力,专门用于植保、播种、投饵等农林牧渔作业的无人驾驶航空器。
二、制定的背景、意义
为规范农用无人机生产、销售、登记、飞行、作业及售后全流程管理,防范飞行安全隐患,化解侵权纠纷,保障公共安全、农业生产秩序和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推动低空经济与智慧农业高质量协同发展。主要依据:《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安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顺市新业态安全监管工作分工方案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三、文件的主要内容简介
本方案共七个方面。
一是监管目标。规范农用无人机生产、销售、登记备案管理。
二是监管范围。本方案适用于辖区内所有从事农用无人机相关活动的单位、个人及相关主体。
三是组织架构及职责分工。成立县级农用无人机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由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县农业农村、公安、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市场监督管理、水务、空管、电力、检察院、法院等部门和各乡镇(街道)为成员单位。
四是全流程监管措施。包括源头监管、人员监管、作业监管、保险及权属监管、应急监管及技术监管等。
五是宣传教育。构建“多维度、场景化、接地气”的宣传教育体系,提升相关主体安全意识和法治意识。
六是保障措施。包括组织保障、经费保障、制度保障、技术保障。
七是附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