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紫云自治县城市危险房屋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的解读

日期:2024-08-12 15:15

来源: 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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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法的政策背景是什么?

为加强对我县城市危险房屋的管理,规范我县县城建设有序进行,保障县城规划顺利实施,提高县城建设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办法主要解决的问题有哪些?

2021年县人民政府印发《紫云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县城城区停止个人建房的通告》暂停我县中心城区个人建房事宜,但县城有部分老旧房屋因建设年代久或建设时工艺不好,导致部分房屋出现危房情况。结合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城镇开发边界范围,通过制定措施,有效解决唯一住房成为危房的撤除重建,或通过安置房、保障性住房及引导征收鼓励购房等方式解决住房安全问题,以确保居住安全。

三、办法的主要内容有?

《紫云自治县城市危险房屋管理办法(试行)》主要内容分为十个部分,包含办法所称危险房屋管理的范围,危险房屋的界定,申请征收的各项条件,申请过程中需申请安置房或保障性住房的条件,申请原址重建或加固维修需满足的条件,当事人不得以修缮加固的名义对房屋进行新建、改建、续建、扩建的约束及不在上述事项的,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研究解决。

征求意见稿原文:关于面向社会公开征求对《紫云自治县城市危险房屋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