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紫云自治县文艺精品奖励扶持办法(征求意见稿)》的政策解读
日期:2024-07-29 14:45
来源: 紫云自治县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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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法的政策背景是什么?
按照《贵州省文艺精品扶持奖励办法》《安顺市文艺精品奖励扶持办法》等有关规定,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文化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市第五次党代会和县第十四次党代会关于文化文艺和文艺创作工作的部署要求,全面推动全县文艺事业高质量发展,紫云自治县制定了文艺精品奖励扶持办法。
二、办法的目标任务是?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文化思想,全面推动全县文艺事业高质量发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三、办法的奖励扶持对象及范围?
对象为电影、电视剧、戏剧、歌曲、文学作品等13个门类;范围为我县单位、个人创作生产的作品,或者县外单位、个人创作的紫云题材,或有较多紫云元素、虽非紫云题材但在紫云创作生产且产生较大社会影响的文艺作品。
四、办法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奖励扶持办法(送审稿)》共有32条,分6个章节。第一部分:总则。主要说明文艺精品奖励扶持对象和范围。第二部分:文艺精品奖励。主要包含三个方面内容。一是对获得全国性奖项的,参照市级奖励标准一半及一半以下执行。获得全省性奖项的,参照省颁发奖金的同等标准奖励;对在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文联主办的全省性文艺评奖及展演活动获得等次奖的作品,酌情给予奖励。二是代表紫云荣获面向国际交流、影响力大的全国性的节庆文艺奖奖项的作品,参照市奖励标准一半执行,即按获得奖金的同等标准一半奖励。对未获奖金或以入围、入展等方式进入评奖的作品,酌情给予奖励。三是对在高端平台公开发表、播映、演出的文艺作品进行奖励,参照省奖励标准一半执行,给予具体金额奖励。对在省级纯文学期刊发表的文学作品,参加省级各类展演活动获金奖的戏剧及文艺演出,在贵州广播电视台播映播出的电视剧、动画片、广播剧,入选省级重大演出、重大活动或贵州广播电视台组织的重要节日主题晚会的歌曲、曲艺、舞蹈、杂交、民间文艺等,给予具体金额不超过2万元的奖励或酌情给予奖励。第三部分:文艺精品扶持。主要是积极争取中宣部、省委宣传部和市委宣传部的文艺精品扶持资金。第四部分:申报和审批。主要对文艺精品奖励和扶持申报时间、方式、渠道等以及文艺精品奖励和扶持的审定、公示等环节进行明确。第五部分:资金使用及管理。主要对资金的核拨方式、建立绩效评估机制、项目验收、财经纪律管理、违规违纪处分等进行明确。第六部分:附则。主要说明奖励扶持资金从县委宣传部相关专项资金中列支、施行时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