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频解读】关于紫云自治县有关行政许可事项清单 (2022年版)的政策解读

日期:2022-12-01 10:39

来源: 县政府办

字号:[ ]

分享到: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22〕2号)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的通知》(黔府办发〔2022〕21号)《安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顺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 2022年版)的通知》(安府办发〔2022〕18号),做好全县行政许可事项编制工作制定行政许可实施规范,更好推进行政许可规范统一,公布紫云自治县有关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现就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背景依据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行政许可清单管理工作,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建设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全面实行政府权责清单制度。李克强总理强调,要将全部行政许可事项纳入清单管理,减少制度性交易成本、增强市场信心。行政许可事项分散于各部门,由于缺乏一张权威、全面、准确的清单,实践中对行政许可实施严格管理还面临一些问题。比如,行政许可事项要素不统一,同一事项在不同地区和层级有不同的名称、条件、办理程序等这些问题既给企业群众办事带来较大困扰,也不利于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不断提升行政许可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2022年1月10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22〕2号),要求推动各地区、各部门高质量做好编制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制定行政许可实施规范等工作,更好推进行政许可规范统一,助力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激发市场主体活力。2022年7月23日,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印发贵州省有关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的通知》(黔府办发〔2022〕21号,以下简称:《贵州省清单》),公布贵州省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行政许可事项清单667项,贵州省地方性法规、省级政府规章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15项。要求市、县两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分别于2022年9月、11月前完成编制和公布。

二、清单情况

经梳理,《紫云自治县有关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以下简称:《紫云自治县清单》)确认紫云自治县实施的国家和省设定行政许可事项涉及43有关部门(单位),共计257项。

三、重点说明内容

关于《紫云自治县清单》涵盖的事项范围。《安顺市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中行政许可事项为338项,明确由及以下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249《贵州省地方性法规、省级政府规章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中行政许可事项为9项,明确由市及以下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8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共计257项。

(二)关于《紫云自治县市清单》覆盖的部门范围。紫云自治县清单》覆盖的部门范围相较于以往紫云自治县权责清单覆盖范围有所增加。根据国家要求,采取双重领导管理体制的部门、垂直管理机构、国务院部门驻地方派出机构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要纳入地方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因此,《紫云自治县清单》覆盖部门共计43有关部门(单位)。

(三)关于清单实施层级的问题。按照省市要求,此前各级行政许可清单的审批层级、下放方式等与公布清单不一致的,以贵州省行政许可事项(2022年版)为准因此次清单中此前审批层级不一致的事项统一按照《通知》要求重新确定审批层级。

(四)关于紫云认领事项的问题。按照国家和省级要求,地方依法确定《贵州省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和《贵州省地方性法规、省级政府规章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事项是否在本地实施应遵守两个原则,第一种情形,因为地理区位、自然禀赋等因素当地没有实施的事项,可以充分考虑当地实际确认是否编入清单。第二种情形,在当地常年未实施,但法律、行政法规未明确停止实施的事项,仍应纳入地方清单。经梳理,紫云县已完成县级事项的应领全领

文件原文:紫云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紫云自治县有关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