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紫云自治县“人口健康基金”募捐、管理、使用办法》的解读
日期:2024-04-08 17:30
来源: 县计生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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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法》出台的背景、意义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人口健康基金”的管理和使用,发挥基金最大效益,促进人口健康事业持续发展,根据《贵州省计划生育协会 贵州省人口健康基金会〈关于调整、优化和拓展“人口健康基金”项目的指导意见〉》(黔计生协〔2022〕24号),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县计生协会对《紫云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紫云自治县“人口福利 生育关怀基金”募捐、管理、使用办法(试行)〉的通知》(紫府办发〔2016〕109号)文件进行修改,起草了《紫云自治县“人口健康基金”募捐、管理、使用办法》。
二、《办法》政策依据、起草过程、征集意见修改情况
起草《办法》的主要依据:一是《贵州省计划生育协会 贵州省人口健康基金会〈关于调整、优化和拓展“人口健康基金”项目的指导意见〉》(黔计生协〔2022〕24号);二是《中共安顺市委办公室 安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顺市地方计生协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安市办通字〔2020〕17 号);三是《紫云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紫云自治县“人口福利 生育关怀基金”募捐、管理、使用办法(试行)〉的通知》(紫府办发〔2016〕109号);四是根据省、市工作要求进行起草。
起草过程及征集意见修改情况:按照省、市工作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起草《紫云自治县“人口健康基金”募捐、管理、使用办法(初稿)》。经过省人口健康基金会、市计生协会三次审核,县计生协会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讨论,经班子会议讨论修改后,向县直有关部门和各乡镇政府(街道办)征求意见建议,也通过县政府网站公开征求广大群众意见,收集意见建议后再次对《办法(初稿)》进行修改,最终形成《办法(送审稿)》。2024年1月9日,县人民政府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审议通过了《办法(送审稿)》,2024年3月17日县人民政府第3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办法(送审稿)》,于2024年4月3日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紫府办函〔2024〕19号文件形式发布,自2024年4月3日起实施。
三、《办法》的内容介绍(明确资金使用原则、资金使用范围、有关期限等)
资金使用原则:按照“量入为出、量力而行、实事求是、统筹规划、持续发展”的原则,充分体现“人口健康基金”公益属性,根据资金筹集情况,结合计生困难家庭群体的实际,由县计生协会向省人口健康基金会申报项目资金获批准后执行。
“人口健康基金”使用范畴:紧急救助项目、医疗健康扶助项目、幸福计生行动项目、万千才富-助学行动项目、生育关怀-扶残项目、节日慰问项目、优生优育指导服务和“0-3”周岁婴幼儿服务、重点工作落实项目。
工作要求:严格按照程序做好扶助对象的资格审查工作,严格规范基金使用,专款专用,收支公开,确保政策落实。本办法从印发之日开始施行,原《紫云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紫云自治县“人口福利 生育关怀基金”募捐、管理、使用办法(试行)〉的通知》(紫府办发〔2016〕109号)文件同时废止。
实施开始日期:于2024年4月3日公布并正式实施。
四、《办法》的关键点
申请流程:计生两户等困难会员群众向村(居)申请,村(居)报给乡镇(街道)计生协,乡镇(街道)计生协核实信息和收集资料,逐级进行申报,由省人口健康基金会批准后实施。
注意事项:人口健康基金的扶助对象是计生两户及困难计生协会会员群众。
关键词诠释:计生“两户”是指独生子女户和计划生育二女户。独生子女户是指2016年1月1日前符合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生育或收养,现有一个子女,并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独生子女证》)的家庭。计划生育二女户是指2016年1月1日前符合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生育或收养,现有两个女孩的家庭。困难会员群众是指因特殊原因导致家庭经济出现困难的计生协会会员。
社会群众关切点:计生两户、困难会员群众的扶助。基金的使用范畴是公益扶助。
新旧政策差异:原有的10种项目类型,调整为现有的8种项目类型(删掉了5种项目,保留了3种项目,增加了3种项目),删掉的5种项目:帮助基层计生协会开展服务的扶助项目、产业扶助项目、生育关怀—安居工程项目、生育关怀—助孕项目、幸福保障—计生家庭保险项目;保留了3种项目:基金救助项目、万千财富—助学行动项目、生育关怀-扶残项目; 增加了3种项目:节日慰问项目、重点工作落实项目、优生优育指导服务和“0-3”周岁婴幼儿服务项目;修改更名2种项目:医疗健康扶贫慈善项目改为医疗健康扶助项目,五大幸福计生行动项目改成幸福计生行动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