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1-23
安顺市生态环境局紫云分局2025年度行政执法工作报告
日期:2026-01-19 15:12
来源: 安顺市生态环境局紫云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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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部门2025年行政执法基本情况
(一)执法案件办理情况
本部门2025年协助安顺市生态环境局共办理行政执法案件2件,其中,行政许可0 件,占比0%;行政处罚2件,占比100%;行政强制0件,占比0%;行政征收征用0件,占比0%;行政确认0件,占比0%;涉密案件0件。
(二)2025年作出执法决定的案件引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情况
1.协助安顺市生态环境局办理案件作出执法决定的引起行政复议0件,其中,行政处罚引起的0 件、行政强制引起的0 件0,被纠错的共0件,其中,行政处罚0件、行政强制0 件;无行政复议被纠错涉及的领域和事项。
2.协助安顺市生态环境局作出执法决定的案件引起行政诉讼0件,其中,行政处罚引起的0 件、行政强制引起的0件,败诉的共0件,其中,行政处罚0件、行政强制0件。无行政诉讼败诉涉及的领域和事项分。
二、开展行政执法有关情况
(一)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工作情况
严格落实中共安顺市生态环境局委员会《关于印发<安顺市生态环境领域行政执法及“一刀切”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安环党字〔2025〕18号)文件要求。生态环境领域行政执法突出问题。重点整治“乱罚款、乱收费、乱检查、乱查封、乱摊派”行为;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行为;执法标准不一致,要求不统一,加重企业负担的行为;滥用职权、徇私枉法、法外开恩、吃拿卡要以及执法不作为4个方面突出问题。“五乱”方面:制定了《安顺市生态环境局紫云分局2025年执法人员培训计划》,并按照要求开展学习,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习任务。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行为方面:经梳理排查,无异地案件及涉及发展审核及开展法制审核的案件,同时未收到上级下达的处罚指标任务。执法标准不一致,要求不统一,加重企业负担的行为方面:裁量均按照《贵州省生态环境行政裁量权基准(2023版 )》规范进行。滥用职权、徇私枉法、法外开恩、吃拿卡要以及执法不作为方面:经自查暂未发现该类问题,也未收到关于执法人员廉洁问题的举报及线索。
(二)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工作情况
在安顺市生态环境局的指导统筹下,规范开展涉企行政检查工作,2024年开展行政检查188次,2025年开展行政检查171次,减少17次。
(三)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有关情况
1.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情况。我局在加大对生态环境违法行为调查处理的过程中,同时强化信息报送,在生态环境部制定的环境行政处罚案件办理信息系统内全面录入环境违法企业处罚信息,便于上级部门调取信息,及时掌握环境违法企业信息。同时全面公示行政处罚信息,我局对实施环境违法行为接受处罚的企业,均将其处罚决定书在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同时涉及2件案件已全部录入贵州省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平台。
2.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在案件办理过程中严格按照生态环境执法要求使用贵州省生态环境移动执法系统进行记录,所有笔录图片均在系统内完成制作及保存。同时在执法过程中按照规定使用执法记录仪,对执法工作开展执法记录。
3.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严格落实严格执行安顺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安顺市生态环境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的通知》(安环通〔2019〕151号)文件的规定,对所有查实涉及需要作出重大执法决定的,严格《安顺市生态环境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进行上报审核,截至目前我局暂无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
(四)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情况
一是抓实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宣传月”“保密宣传月”“国家安全教育日”“安全生产宣传月”“宪法宣传周”等主题活动,利用单位LED显示屏24小时滚动播放宣传标语,组织干部职工参加集中学习、线下知识测试,线上学习以及考试等,提升干部职工法律知识。组织分局生态环境系统持有行政执法证人员参加行政执法网络培训考试,全局共14人持有行政执法证,均按照要求完成考试,参考率100%,合格率100%。二是制定了《安顺市生态环境局紫云分局2025年执法人员培训计划》,确保执法人员学习培训不少于60课时。积极开展生态环境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培训,进一步提高了环境执法队伍的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组织对《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规范和监督罚款设定与实施的指导意见》的学习,组织参加安顺市2025年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暨贯彻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强化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监督人员)能力水平网络培训。并根据省市县的安排积极派人参加组织的培训工作,共计派出16人参加学习培训。三是增加学习的内容,比如学习《安顺市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贵州省行政执法“十不准”》、《贵州省生态环境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办法(试行)》、《安顺市生态环境系统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工作指引(试行)》等。四是为进一步提升执法能力,积极组织大队执法人员开展集中学习10次,针对上级部门制定及印发的新要求新规定,定期组织进行集中学习,并在学习过程中积极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贯穿全过程,提升依法行政的意识。并在学习过程中加入省市案件评查反馈结果的学习及讨论,进一步规范案件的办理。
(五)开展案卷评查和执法监督的情况
一是根据安顺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2025年全市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培训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积极派员携带5件案件参加案卷评查工作,针对案件评查反馈问题均进行全面的学习和整改,确保进一步提升执法能力。二是按照执法监督工作的开展,2025年度专职法制审核人员对办理的2件案件进行监督审核。
(六)落实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体系工作情况。
一是提升行政执法监督质效。严格使用贵州省生态环境厅制定的《贵州省生态环境行政裁量权基准(2023版)》,在所有案件的办理中对罚款的计算严格落实裁量规定。严格落实行政处罚案件罚款的裁量,所有案件的罚款计算严格落实裁量规定,完善相关工作后均按照要求开展法制审核人员审核工作。因机构改革后,我局无行政审批权限,经全面的核查也无行政确认权限,根据典型案例的报送工作要求,今年暂无案例报送。
二是开展依法行政突出问题查治。结合“五乱”工作的开展,截至目前发现2024年8月9日,对安顺市立华牧业有限公司年产18万吨饲料厂实验室项目进行检查,对该公司未验收的行为下达执法通知书要求该公司于2024年8月31日完成整改,通过该公司实际整改,该公司于2024年11月完成全部验收工作的落实,发现该整改时限不合理。针对该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并按照措施进行整改,目前已完成整改工作。
(七)贯彻落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
一是全面完成任务。积极开展生态环境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培训,进一步提高了环境执法队伍的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组织对《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规范和监督罚款设定与实施的指导意见》的学习,组织参加安顺市2025年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暨贯彻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强化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监督人员)能力水平网络培训。
二是开展生态环境行政执法稽查,根据安顺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安顺市2025年生态环境执法专项稽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的文件要求,我局作为2025年度被稽查分局之一,于2025年8月15日下达《生态环境行政执法稽查通知书》对我分局开展了稽查工作。
(八)着力监督罚款设定与实施的贯彻落实。
提升行政执法监督质效。严格使用贵州省生态环境厅制定的《贵州省生态环境行政裁量权基准(2023版)》,在所有案件的办理中对罚款的计算严格落实裁量规定。严格落实行政处罚案件罚款的裁量,所有案件的罚款计算严格落实裁量规定,完善相关工作后均按照要求开展法制审核人员审核工作。
三、行政执法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是监督方式较为单一,全过程监督效能薄弱。监督多以事后核查、案卷审阅为主,对执法全过程的动态监控不足,难以及时发现执法过程中的程序瑕疵、裁量偏差等问题。
二是执法人员素质参差不齐。部分执法人员缺乏系统法律培训,业务能力薄弱,对执法程序、文书制作、裁量权适用等掌握不熟练。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深化执法监管效能,持续优化执法机制,聚焦重点领域、重点时段,加大对恶意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提升执法精准性和威慑力。二是提升队伍专业能力,针对性开展新兴领域执法培训,加强实战练兵,打造高素质专业化执法队伍。三是强化科技赋能应用,进一步完善智能化监控平台,推广无人机等先进执法装备使用,提升非现场执法占比。四是优化助企服务举措,持续落实正面清单和柔性执法制度,深化“送法入企”和精准帮扶,引导企业主动履行环保责任,推动绿色低碳发展。五是健全协同联动机制,加强与公安、检察院、法院等部门的协作,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形成监管合力,切实守护好全县生态环境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