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紫云苗族布依族自治县税务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日期:2025-04-01 15:49

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紫云自治县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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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在县委、县政府及安顺市税务局的坚强领导下,紫云县税务局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县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职责,维护税收法治环境,现将相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充分发挥县局党委对法治税务建设的集中领导和统筹推进作用,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把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税收工作的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列入县局党委会、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之中,提高党员干部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不断提高自身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深入推进法治税务建设,履行主体责任。

二、加强组织领导,抓好工作落实

全面加强党对税收工作的领导,牢固树立“税务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的意识,将法治建设工作列入绩效考评,落实全面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制度,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问题,推进税务法治建设。

(一)贯彻落实国务院印发《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文件

按照文件及上级要求,结合紫云税务实际抓好落实。一是第一时间向全局各部门转发文件,认真组织学习贯彻,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二是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要求制定并报送相关工作台账。三是结合税务职责,围绕《紫云自治县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重点任务工作推进表》所列目标任务抓好组织实施。

(二)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1.严格依法征收,全力完成收入目标。坚持组织收入原则、防范组织收入风险,同时紧扣政府收入目标,全力以赴挖掘税源。树立底线思维,重点对申报期后大额申报税款进行质量核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避免提前征收、收“过头税”以及空转虚报等收入质量问题发生,保障税收收入质量。

2.抓好税费优惠政策的贯彻落实。扎实开展减税降费工作,确保政策落实到位,以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利用税法宣传月活动、宪法宣传周活动、微信、电话、短信等方式开展政策宣传辅导。发挥属地化纳税服务职能,积极关注税费优惠政策相关的个人、企业动向,主动对接靠前服务,针对不同的纳税人类别,拟定实施“个性化”工作策略,确保应享尽享。

3.深化“放管服”改革,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办公室关于做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办公室关于印发<贵州省税务系统优化税收营商环境专项绩效考评办法>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关于贯彻执行优化营商环境“十五条禁令”的通知》等文件规定,制定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问题整改清单,组织力量开展税收营商环境剖析,查找短板,抓好落实。

4.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按照上级统一安排部署,积极组织开展完成阶段性工作任务。

(三)推进重大行政决策规范化

一是依法科学民主决策。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贵州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坚持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事项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经县局党委会、局长办公会议集体研究后作出决定。二是建立法制事务统筹管理机制,所有税收法制事务的合法性、合规性由局内法制部门统一集中管理,各类税收执法的程序规范进行监管。三是落实法律顾问制度,成立法律顾问办公室,聘请律师为法律顾问,充分听取法律顾问意见建议,积极发挥法律顾问对制定规范性文件、处置重大事项、洽谈重大合作项目、化解矛盾纠纷中的作用,对讨论事项发表法律建议并进行合法性审查,予预防税收执法风险,规范税收执法。

(四)加强税务行政执法规范建设

一是深入推进“三项制度”。从组织领导、工作指导及监督检查等方面入手,对“三项制度”落实落细提出进一步要求,推动“三项制度”执行不断完善,提升了执法信息公开透明程度、执法全过程可回溯管理水平、执法决定合法有效质量,确保行政自由裁量权得到有效约束,促进税务执法能力和水平大幅提升,推动税务执法社会满意度显著提高。向局内执法部门配备执法记录仪和执法音像储存管理设备,建立税务约谈室等执法记录场所,并依规定期对外公示税务执法信息。二是稳步落实柔性执法。认真执行总局和省市局要求,将“首违不罚”结合行政处罚裁量权相关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对违法情节轻微,在税务机关发现前或者责令限期改正前改正的,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采用说服教育等非强制手段,进行不予处罚。三是规范系统岗位赋权。严格落实好税务执法岗位资格清查工作,未取得执法资格的干部不得安排在执法岗位从事执法工作。税务人员执法时要按规定着装、佩戴标识,在执法过程中“亮证”执法。四是积极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明确公开主体、事项、形式和时限。对各类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事项,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外,均如实公开。按照上级有关行政执法公示要求,对相关行政执法事项通过县政府网站、行政执法公示平台、办税服务厅进行公示,深入推进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五是全面推行“枫桥经验”,开展“枫桥式”税务所建设,积极引导纳税人、缴费人依法维权和化解矛盾纠纷。

(五)加强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

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税务行政复议规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强化行政复议、应诉工作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行政复议解决税收争议的主渠道作用,切实保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自觉履行法院依法作出的生效判决或裁定,积极纠正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行为,落实检察院的检察建议及行政机关出庭应诉制度。2024年,我局在开展各项税收工作中,没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发生。

(六)落实普法学法,增强税收法治观念

1.深入开展普法学法活动。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带头学法、守法、用法,牢固树立法治观念,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自觉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坚持依法办事,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2.强化法治宣传教育。一是强化部门普法工作责任。健全完善“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机制,进一步细化普法责任工作内容,把普法责任清单分解到各股室,责任到个人,形成了“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常态化。二是强化税务执法人员管理。2024年,我局对10名新录用公务员开展了多轮税收执法资格考试模考和辅导,10名新录用公务员已全部通过税收执法资格考试。组织全体执法人员、在编干部完成“学习兴税”“法宣在线”学法考法培训。三是以案说法生动宣传。持续开展以案说法,通过生动案例详细学习、普及法律常识,力求将普法宣传教育渗透到税务执法的全过程,实现严守纪律规矩,提高服务质效,提升行政执法人员的法治保障水平,确保开展好各项业务工作的良好局面。四是通过整合宣传资源,创新宣传载体,多方位、多渠道、多形式开展 “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的税收法治宣传教育,增强了依法诚信纳税意识,营造了良好的税收法治环境。

(七)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

一是健全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形成内外部共同监督制约的良好环境,切实把权力关在制度的“笼子里”,确保执法行为公平、公正、公开。二是自觉接受监督,积极配合外部监督部门的监督检查,落实《配合外部审计检查工作规范》要求,做好接受外部审计检查的配合工作;依法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落实行政机关依法出庭应诉制度。三是加强内部监督。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坚持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完善各方面监督制度,确保全局各部门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依托“税务系统内部控制监督平台”和“督察内审”机制对全系统执法行为、执法流程进行全过程监督,形成常态化风险预警机制,从源头上规范税收执法行为。

(八)加强税收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制定并执行《国家税务总局紫云苗族布依族自治县税务局2024年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计划》,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全局执法人员及职工参加以党的创新理论、《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公共法律知识、税费业务知识和税务执法技能等课程为内容的培训。一是积极推进 “学习兴税”“法宣在线”平台的应用,组织全局干部职工结合岗位职责进入“学习兴税”“法宣在线”平台进行学习、考试培训。二是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参加上级举办的2024年贵州省税务系统行政执法人员全员轮训网络培训和“一竿子插到底”等各类视频培训。三是采取安排师资集中授课和要求全局各部门结合工作实际自行组织学习的方式,开展相关涉税法律法规政策和业务技能学习培训。

四、存在问题

(一)政治理论学习还不够深入系统,缺乏系统的学习研究和深刻把握。

(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仍存在薄弱环节,创新意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普法宣传形式相对单一,整体执法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局将结合实际,围绕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严格规范文明执法等方面进一步强化、完善,推进法治建设。一是坚持政治建设统领机关党建工作,突出政治功能,抓好机关基层党组织建设。持续推进党委主体责任制和领导班子“一岗双责”落实,融会贯通、知行合一,用先进理论指导实践,进一步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二是要将依法依规征税(费)作为生命线来坚守,从自身做起,严守纪法底线,坚决杜绝内外勾结、通同作弊、以税谋私等违纪违法行为,坚决不能把“为国聚财、为民收税”的场所变成权力寻租、利益交换的生意场,推动营造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三是要坚持优化税务执法方式,以落实国办印发的《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 2023—2025年)》为契机,大力提高基层税务干部执法能力素质,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四是要将执法的刚性和柔性结合起来,把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统一起来。既要聚焦重点风险加大执法力度,对高风险重点行业、重点人员、重点领域以及重点区域要紧盯不放,强化纳税情况抽查检查,又要落实“首违不罚”,对企业的轻微违法行为给予容错改正机会,释放执法温度,努力让纳税人缴费人从每一次执法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五是持续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加强法治文化建设,积极参与县委、县政府组织的各项普法活动,深化普法基地建设,开展法治税务示范基地创建,推进全员尊法、依法、守法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