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云自治县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日期:2025-03-28 17:34
来源: 紫云苗族布依族自治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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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紫云自治县人民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将法治政府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以高水平法治政府建设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现将工作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及成效
(一)强化政治引领,持续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一是深学细悟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紫云自治县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议必学内容,督促全县各乡镇(街道)、县直各部门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2024年以来,全县各级党委(党组)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64次,开展专题学习研讨180余次,收集各部门(单位)领导班子研讨发言材料、心得体会260篇。二是夯实政治理论根基。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新进公务员培训、政法信访系统政治轮训、中青年干部培训、2024年紫云自治县党性修养进修及行政执法人员执法培训等教育培训重点,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法治意识,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全县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讲座10次,累计参学人员800余人。三是全面提升法治意识。印发《紫云自治县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将民族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纳入学习内容,进一步强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问答》《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等权威读物理论学习,倡导学习与提升思想境界结合起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从思想上正本清源、固本培元。四是持续压实法治建设责任。严格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压实全县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责任,以“关键少数”引领“绝大多数”,推动形成法治建设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有利局面,全县26名乡镇(街道)、52名县直部门(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向县委进行现场述法,述法覆盖率100%。
(二)提升政府服务效能,营造优质紫云营商环境。一是推动政务服务提质增效。紫云自治县以“高效办成一件事”为核心,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效率,增强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满意度,让政务服务从“能办”走向“好办、快办”。将多个部门相关联的“单项事”整合为企业群众视角的“一件事”,推进多个事项“一次告知、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窗受理、一网办理”,13个“一件事”中(除社会保障卡居民服务“一件事”外)有9个“一件事”已产生联办办件量,累计产生办件12521件。在县政务服务大厅设立“企业之家”实体服务场所,全县28家涉企服务部门建立协作联动机制,统一纳入“企业之家”实施清单化管理,为企业办结事项141个。强化“好差评”管理运用,开展政务效能服务监测,已接到58790条“好差评”评价,满意率100%。二是全力打造营商环境高地。印发《紫云自治县细化落实贵州省营商环境大改善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责任分解表》,持续为企业提供“保姆式”全程代办服务,当好“店小二”,用心用情,致力打造“市场主体向往、服务对象满意”的投资环境,为企业提供13次代办服务,代办办结率达100%,化解企业诉求157个。
(三)坚持依法行政,紧紧抓住关键内容。一是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印发《关于开展2024年全县法治督察暨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由县委依法治县办、县委政法委、县纪委县监委、县检察院及县司法局组建法治督察组,采取“实地督查+案卷评查+随机抽查”方式,以高质量法治督察推进法治紫云建设,到6个乡镇(街道)、26个县直单位开展法治建设督察工作“全面体检”,特别对行政执法重点领域进行“精准号脉,开具良方”,共抽查执法案卷767件。二是全面推进依法决策。严格按照《贵州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贵州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规定》等规定制发重大行政决策和行政规范性文件,从合法性、必要性、可操作性、合理性“四性”的审核机制,全面规范制发程序,完善“逢文必审”、“有文必备”的工作要求。2024年以来,全县报送司法行政部门审核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1件,出具合法性审核意见5件,送审率均为100%。全县行政规范性文件应当报备5件,实际报备5件,报备率100%。紫云自治县于2月1日通过县人民政府网公布《紫云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紫云自治县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涉及重大行政决策事项1项,即《紫云苗族布依族自治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已履行公众参与、评估论证、合法性审核和集体决策等程序。三是提升依法行政水平。通过线上线下联动畅通行政复议申请渠道,编织复议便民“一张网”,让群众维权找得准、少跑路。2024年,紫云自治县共收到行政复议案件申请39件,受理36件,审结22件,其中调解成功5件,案件及时办结率100%。收到行政诉讼案件23件,开庭审理21件,审结18件,1件败诉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为100%。四是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优化权力流程,规范权力行使。根据紫云自治县实际,进行权责清单清理调整,组织29家县级部门(单位)和13个乡镇(街道)于2024年7月底完成2024年权责清单梳理工作并经常务会审议通过后向社会公布。
(四)夯实法治根基,全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一是推动“八五”普法规划走深走实。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要求,各单位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普法责任清单,明确重点普法任务,利用以案说法、以案普法、以案学法、法治讲堂等形式,全县开展法治宣传500余次,发放宣传资料8万余份,解答法律咨询5000余人,普及受众达15万余人,创建各级“民主法治示范村”32个,实现全县175个村(社区)“一村一法律顾问”全覆盖,为“平安紫云”“法治紫云”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二是选优配强护航青春成长。集中选派、动态调整162名政法干警任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全面覆盖全县各级各类学校162所,常态化督促以“五讲五报告”为抓手,以法律知识宣讲、未成年人自身保护教育等为重点,进一步增强学生风险防范意识和防范能力。组织开展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上好春、秋两季“开学第一课”318场次,覆盖学生5万余人次。同时,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还经常性利用讲座、检查等形式协助和指导学校开展校园安全工作。三是立足法律服务职能。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关于“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和部署要求,紧扣“八五”普法规划与基层群众法治需求,大力实施基层“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2024年以来,紫云自治县培育2200余名“法律明白人”实现每个村(社区)全覆盖,各村法律顾问进村(社区)开展法律服务活动10场次、法治讲座等活动3场次。开展“法治体检”“送法进企业”等活动14次,提供法律咨询200余次。县法律援助中心受理各类案件317件。县公证处办理公证101件,出证98件,其中提供上门服务8次,接待来访群众300余人次。
(五)深化平安建设,织牢基层平安“防护网”。一是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大力弘扬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提升基层治理质效。全县已建立人民调解委员会196个,其中村调委会165个,社区调委会10个,乡镇调委会10个,街道调委会3个,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委8个,专职人民调解员225人。各司法所与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联合开展人民调解业务指导和培训工作50余次,开展矛盾纠纷排查8000余次,针对重点人群开展矛盾纠纷排查800余次,排查化解矛盾纠纷5600余件,全部录入智慧调解系统,对调解不成功的均引导走司法程序,进一步预防“民转刑”案件的发生。二是筑牢特殊人群服务管理“防线”。扎实开展安置帮教与社区矫正等工作,通过每季度开展案件评查、定期召开社区矫正安全稳定分析研判会等方式,认真分析研判社区矫正对象安全稳定情况,及时查找社区矫正执法规范化问题。并组织召开安置帮教部署会、“多所联动”工作调度会等20余次。
(六)加强法治队伍建设,不断培育壮大人才基础。一是全面夯实人才根基。积极鼓励全县公职人员报考法律职业资格证考试,逐步实现法律顾问具有较高的政治站位、丰富的法律理论素养及实务经验,打造一支专业、高效、精准的“政府专才+法治专干”法律顾问队伍。扩宽法治优秀人才吸纳渠道,将法治思维贯穿干部选拔任用、日常管理、考核评价等全过程。2024年以来,通过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法治建设人才11人,具有法学背景专业人才5人(其中,具有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2人,法学研究生1人,具有C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2人),全县共有员额制法官18人,员额制检察官12人,公职律师9人,执业律师30人,法律服务工作者8人,有律师事务所6所,法律服务所1所。二是增强队伍能力素质。结合新形势下行政执法热点、难点及心理健康等问题,精准“施策”,制定“共性+个性化”培训方案,以“互动提问+重点解读”,以“实操带学+案件分析”形式,组织全县行政执法人员参加省、市、县三级行政执法培训学习4次、行政执法单位内部学习500余次,每人学习培训达60学时以上,学习覆盖率达100%,进一步让全县行政执法人员了解掌握领悟学习精髓和实际操作能力。
二、存在的问题
2024年,紫云自治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工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干部法治素养仍有待提高。个别干部对法律法规学习不够,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意识不强,运用法治思维推进高质量发展的能力和水平不够。二是执法装备与业务工作不相匹配。个别执法部门存在执法装备与执法业务管理软件没有对接,或者未能全面开展执法装备执前培训,导致现场执法业务信息获取手段有限,非现场执法业务信息交换速度缓慢及使用执法记录仪不规范等问题。
三、下一步工作建议
(一)持续提升行政执法能力水平。深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持续加强党对法治工作的领导,紧盯“关键少数”,推进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工作落实。同时,切实加强行政执法人员专项培训,组织开展执法案件评查等工作,以案示警,切实提高办案人员执法水平,降低执法失误,避免行政纠纷。
(二)持续推动行政争议化解作用。深化府院联动机制,发挥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协同中心作用,通过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发现行政执法共性问题,由复议个案监督的“点”向规范行政执法的“面”扩展,有力推动行政执法单位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达到“纠错一件、规范一片”的效果。从源头上减少行政争议,完善复议案前、案中、案后调解机制,坚持应调尽调、即收即调,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调解的方式高效化解纠纷。
(三)持续强化动真碰硬责任落实。持续用好述法点评、法治督察、党建考核、执法监督、复议监督“五个抓手”,加大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监督力度,加强与县纪委县监委等部门沟通对接,对涉案行政行为确实存在渎职失职等情况的,采取约谈、通报、警告等方式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情节严重的,报请县纪委县监委依法追究责任,有效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实现新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