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6-06

共青团紫云自治县委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日期:2022-11-11 09:04

来源: 县委巡察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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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县委工作统一部署,2022年3月下旬至2022年5月下旬,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共青团紫云自治县委进行了巡察2022年7月11日,县委巡察组向团县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问题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有差距。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理论学习,制定学习计划,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少年、共青团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共青团相关工作条例、工作要点和上级团组织相关规章制度等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学习计划,整理2019年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少年和共青团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编制成册,组织开展学习。深入研究上级文件,及时安排部署相关工作任务。二是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在例会、工作部署会等组织全体干部职工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省、市、县有关会议文件精神,制定贯彻落实措施。三加强统筹排查,对符合条件的团员按程序进行推优入党。加强对学校、村级等团组织摸排,调整不符合担任团干部的人员。

整改成效: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结合实际,制定学习计划,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少年、共青团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共青团相关工作条例、工作要点和上级团组织相关规章制度等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学习计划,整理2019年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少年和共青团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编制成册,保质保量完成学习。组织学习《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相关文件,及时安排部署相关工作任务,切实加强理论学习。二是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在理论学习会、工作部署会等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三是排查基层团组织28岁以下团员入党情况,加强与县直机关工委及乡镇党建办联系,对符合条件的团员按程序推优入党,截至目前,2022年度28岁以下团员申请入党数53人,推优人数41人,其中推荐成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团员数23人,推荐成为发展对象的团员数18人。开展村级团组织换届人员摸排,更换和调整不符合担任团干部的人员。印发《关于配备学校团干部的通知》,调整更换不符合条件的团支部书记。目前,全县18所中学已全部配齐团支部书记。

问题二: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差距。

整改措施:一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班子成员分工,团县委书记为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其他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团县委班子民主生活会个人剖析材料和《述职述廉报告》。二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和学习计划,做好工作情况汇报和经验交流,落实谈心谈话制度。三是认真抓好意识形态阵地管理,配备专人负责阵地建设和管理,建立健全“三审三校”机制,加强网络平台管理,强化信息发布、舆情舆论监管,牢牢掌握网络意识形态主导权,切实守好“内容关”“安全关”。

整改成效: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班子成员分工,团县委书记为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其他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2022年团县委班子民主生活会个人剖析材料和《述职述廉报告》对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进行汇报。二是严格落实《共青团紫云自治县委2022年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学习计划》,2022年7月以来共开展学习2次。召开共青团紫云自治县委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议,听取各乡镇(街道)团委意识形态工作汇报,交流意识形态工作经验做法。落实谈心谈话制度,2022年7月以来已开展谈心谈话3次,及时掌握干部职工思想动态。三是抓好意识形态阵地管理,配备专职工作人员负责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平台建设和管理,严格落实“三审三校”机制,强化信息发布、舆情舆论监管,切实守好“内容关”“安全关”。

问题三: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重大决策部署不够有力。

整改措施:牢牢把握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基本导向,及时传达学习中央、省级、市级、县级重要文件精神和重大决策部署,结合实际制定贯彻落实措施。对新国发2号文件、《中共贵州省委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遏制重大事故的意见》进行学习,并研究制定贯彻落实措施。对《中共贵州省委关于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指导意见》进行学习,切实筑牢干部廉洁从政意识。

整改成效: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牢牢把握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基本导向,在工作部署会、理论学习会等及时传达学习中央、省级、市级、县级重要文件精神和重大决策部署,并结合实际制定贯彻落实措施。分别于2022年9月22日、2022年10月12日对《中共贵州省委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遏制重大事故的意见》、新国发2号文件精神进行学习,并结合实际制定贯彻落实措施。于2022年9月22日组织对《中共贵州省委关于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指导意见》进行学习,常态化开展典型案例通报,切实筑牢干部廉洁从政意识。

问题四: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不力,存在整改不彻底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严格按照科学规范标准全面梳理现有内控制度,规范制度内容,明确相关责任,健全完善相关制度机制,切实提高制度的时效性、可操作性。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财经纪律学习,召开警示教育大会,严格执行工会相关资金发放制度。加强“三重一大”制度建设和执行。

整改成效: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建立健全《共青团紫云自治县委财务管理制度》《共青团紫云自治县委财务内部控制与监督制度》等制度,结合实际,对各项制度内容进行规范,明确相关责任,确保制度切实有效可行。二是组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财经文件进行学习,提高财务人员业务知识水平。针对“困难家庭春节慰问费支付单据无经办人及领导审核签字”等问题,认真按照财务规章制度,严格执行资金使用审查审核机制,以制度为约束,保证经费使用合理合规合法,确保在2022年7月之后不再出现此类情况。四是已将团县委经济分类科目调整,每月缴纳志愿者、公益性人员保险时不在“劳务费”中列支,按要求在相关支出科目列支。已将宜居乡村创建、慰问残疾人等活动剩余取现资金存回基本户,将所缺发票、费用清单等活动资料归档。严格执行工会有关资金发放制度,已将从基户划拨工会经费所缺的拨款申请、会议纪要等资料完善归档。

问题五:工作作风不严不实。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对行文规范进行学习,严格把关文件制定和材料上报,提高办文质量。二是根据团委实际制定相关制度,确保行文实用,杜绝“拿来主义”。三是明确由1名在编干部具体负责会议记录,并开展警示教育,严肃会议记录事项及要求,严格按照会议时间和内容进行记录,杜绝出现记录混乱情况。

整改成效: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对行文规范进行专题学习,今后将持续强化对行文规范的学习和培训。二是严格执行行文程序及要求,文件印发和材料上报须由办公室先行审核,报主要领导把关签审后,方能印发和上报,确保文风实,杜绝“拿来主义”。由于近两年负责会议记录的工作人员已离岗,为抓好问题整改,避免再出现类似情况,明确1名正式在编干部具体负责会议记录、保管会议记录本,并对该干部进行警示教育,严肃会议记录事项及要求,杜绝记录混乱情况。

问题六:主责主业弱化,存在上热下冷现象。

整改措施:一是进一步加强基层团组织建设管理,加强对推优入党、基层组织建设等工作的业务指导,对基层团组织建设情况进行摸排,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强化统筹调度,督促指导各学校团委及时清理无学生团员团支部,根据新发展团员情况及时设置新团支部。二是加强对基层团组织28岁以下团员入党情况的排查,对符合条件的团员按程序进行推优入党。

整改成效: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进一步加强基层团组织建设,通过印发工作提示、召开专题视频会议等方式,加强对各级团组织推优入团、推优入党、基层组织建设等工作的指导与调度。截至目前,共印发工作提示4份,召开会议1次。全县共有基层团组织485个,团员9893名。督促指导各学校团委清理无学生团员团支部22个。新建非公企业团支部75个。二是排查基层团组织28岁以下团员入党情况,加强与县直机关工委及乡镇党建办联系,按程序对符合条件的团员进行推优入党。开展村级团组织换届人员摸排,调整更换不符合担任团干部的人员。印发《关于配备学校团干部的通知》,调整更换不符合条件的团支部书记。

问题七:党的领导弱化,规矩意识欠缺,资金管理问题多。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对财经纪律法规学习,进一步规范现金留存限额和收支制度,做好现金日常管理。加强对公积金有关规定学习,严格按照公积金有关文件进行缴纳和发放。三是严格执行《预算法》和国库集中支付管理规定,强化集体决策意识,做到合理合法使用国库零余额资金。严格执行工会费缴纳和发放规定,按程序缴纳和发放。

整改成效: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召开会议学习《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并严格按照要求合规使用取现备用金,已将2019年至2021年提取的备用金结余资金全部存入基本户。今后将严格现金管理,及时将剩余现金存回基本账户,切实做到“日清月结”。二是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公积金相关规定。2020年12月至2021年12月,公积金是由银行从代发工资专户直接转至公积金管理中心,因此未见代扣个人公积金转入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相关记录,在今后工作中将严格执行公积金有关文件规定,按月从基本户上缴公积金。组织单位负责人、财务人员和干部职工学习财务管理知识,确保规范使用资金。加强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和执行,强化对“三重一大”决策事项的学习,严格进行集体会议议事决策,及时向派驻纪检监察组报备审批。

问题八:财务管理存在漏洞,财政资金存在风险。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财经纪律法规学习。二是严格落实《安顺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办法》,坚持厉行节约严格按照接待标准进行接待,执行“三单合一”,规范公务接待。三是认真做好报账凭证相关资料收集,确保每笔经费收入与支出有理有据,杜绝出现无发票、无清册、无方案等情况。加强“三公”经费审批,强化审核把关、逐级审查,确保账务资料完整规范。

整改成效: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召开财经制度专题学习会议,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安顺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办法》等财经政策法规,要求全体干部职工严格遵守财经纪律,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规范执行公务接待。二是认真落实“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严格审核把关经费支出,严格控制开支范围和金额,严格按照接待标准进行接待,执行“三单合一”,收集好报账凭证相关资料,规范公务接待加强“三公”经费审批,严格审查报账资料,确保账务资料完整规范,杜绝出现无发票、无清册、无方案等情况。完善相关入账资料,青少年发展基金会拨入的自强奖学金已附签领册等相关资料凭证。已将代扣个人所得税缴国家金库凭证归档针对“2020年2月支付报刊费无发票”等问题,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明确经费使用及报账程序,清单化明晰报账材料,严格执行资金使用审查审核机制,以制度为约束,确保经费使用合理合规合法,不再出现此类情况。2019年1月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困难补助款是由县民政局拨款转入我单位基本账户,我单位采用取现金方式发放,报账凭据中已附有县民政局转账到我单位的进账单及我单位取现的现金支票存根,该笔困难补助无需开具发票。建立《共青团紫云自治县委车辆、油卡管理制度》,并组织财务人员和干部职工进行学习,已将相关油卡经费支出发票、支付凭证等资料补充完善。六是严格审核工资发放凭证,定期检查工资及补贴发放入账单据,确保今后每笔工资及补贴发放都附有发放清册、合同等相关资料。七是针对“2019年至2021年期间开展活动产生就餐费用,报账资料中无活动方案和就餐人员信息”问题,现已将部分报账材料补充完善。

问题九:会计岗位监管不到位,财务信息失真。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财经纪律法规学习二是加强会计软件维护,及时检查基本账户及工会账户会计凭证等信息,确保会计信息完整准确。三是加强会计凭证管理,避免出现制单、审核、记账均为同一人且无审核人员等情况出现,并做好各个会计科目的一致性,确保会核算的连贯性。

整改成效: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召开财经制度专题学习会议,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财经纪律法规二是加强会计软件维护,及时检查,确保会计信息完整准确。三加强会计凭证管理,杜绝制单、审核、记账为同一人且无审核人员的情况发生。做好账务处理科目使用,统一核算做到各个会计科目的一致性,确保会计核算的连贯性。

问题十:制度执行不严格,存在打折扣、搞变通现象。

整改措施:一是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备用金的使用做好“现金日记账簿”及“银行存款日记账簿”记录。二是清理单位固定资产,严格执行《政府会计制度》规定,及时在固定资产系统进行折旧。三是加强对《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学习,按照规定做好会计报表,及时完成编制、打印、装订入档工作。

整改成效: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建立“现金日记账簿”及“银行存款日记账簿”,按照实际情况逐笔登记填写。二是严格执行《政府会计制度》规定,及时组织清理固定资产三是召开财经制度专题学习会议,组织学习《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并按月编制、打印和装订会计报表,按时编制和归档会计账簿。

问题十一: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对《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的学习。严格责任落实,全面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每半年组织召开1次专题会议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定期向县委报送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落实情况报告。二强化干部职工作风纪律教育,做实文风会风,坚持实事求是,确保会议记录详细真实。

整改成效: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加强对《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的学习,严格责任落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2022年7月以来组织召开专题会议1次,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工作,2022年12月按要求向县委汇报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情况。明确1名正式在编干部具体负责会议记录、保管会议记录本,并开展警示教育,严肃会议记录事项及要求,确保会议记录详细真实。

问题十二: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到位,党内民主走形式。

整改措施:强化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末位表态制度,科学民主决策,严格按程序进行“三重一大”事项讨论研究,“三重一大”事项须经集体充分研究讨论后形成决议,全面准确做好会议记录,严格执行“三重一大”报告制度,按程序报送备案登记表。

整改成效: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对《关于加强乡镇和部门(单位)“三重一大”事项监督管理的实施意见》进行学习,强化民主集中制,严格落实末位表态制度二是严格按程序进行“三重一大”事项讨论研究,“三重一大”事项须集体充分研究讨论作出决定,并全面准确做好会议记录加强与县纪委县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联系,严格按要求做好“三重一大”事项报备。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51-35233439。电子邮箱2202388596@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