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贵州省第九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安顺市交办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及地方查处情况一览表
日期:2024-06-05 08:50
来源: 贵州省第九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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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贵州省第九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安顺市交办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及地方查处情况一览表 | ||||||||||
(第 10 批 交办时间:2024年5月30日,5月20日无有效投诉件) | ||||||||||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整改措施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问责情况 | 备注 |
1 | D20240530001 | 关岭自治县花江镇关兴公路,常年失修,导致天晴时漫天灰尘,下雨天坑坑洼洼 | 关岭自治县 | 气 | 2024年5月31日,贵州省关岭公路管理段、关岭县交通运输局、花江镇人民政府等相关部门到现场开展调查核实工作。经核实,花江镇关兴路,S105贵鲁线关兴公路K168.636-K216.905为贵州省关岭公路管理段所管辖的二级公路,在2023年下半年路面检测中PQI、PCI、RQI分级均为优良。在2022年至2024年中,对关兴公路开展了公路路面修复养护工程、S105线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工程、隧道预防性养护工程等施工项目来提升关兴公路安全通行水平,共计投入867.52万元。调查人员现场未发现花江镇关兴公路存在常年失修,导致天晴时漫天灰尘,下雨天坑坑洼洼情况。 | 不属实 | / | / | 否 | 第10批 |
2 | D20240530002 | 开发区果木厂1号贵州安酒集团污水处理厂运维方每小时在废水集水井加入约5吨自来水稀释废水。 | 开发区 | 水 | 一、现场检查情况 2024年5月31日,开发区生态环境分局执法人员到安酒公司开展现场调查核实。现场检查时,该公司2号、3号制酒车间正在开展产酒作业;污水处理设施、在线监测设施正在运行,正在通过巴歇尔槽排放生产污水。该公司污水处理站内污水收集池上方盖板已被打开,有一自来水管正对污水收集池(现场检查时未见放水);厌氧罐围堰内的污水集水坑,玻璃钢格栅板上方有一从绿地上伸出的水龙头上接胶管,胶管末端有一水桶(约25升)正在接从胶管中流出的水。 二、询问和查询相关资料情况 一是经询问安酒公司、古蔺汇恒相关负责人,负责人承认有注水行为。 二是注水原因。安酒一期工程设计白酒生产产能规模为2500吨/年;该公司污水处理站设计处理水量为400t/d,设计进水水质限值为:COD50000mg/l、氨氮600mg/l、总氮1000mg/l、总磷400mg/l。目前,该公司平均生产污水产生量为160立方/每天,仅为设计处理量的40%,污水水量不能满足性能测试条件和前期提升负荷调试所需的水量(有2024年5月16日安顺污水站工艺消缺现状及性能测试沟通协调会《会议纪要》为证)。 纪要显示:“3、自5月16日起,污水站逐步提升负荷,计划于2024年5月31日,系统调试达到设计负荷后,汇恒书面通知安酒确认开始性能测试,按照性能测试方案执行。5、由于性能调试期间,生产污水供应不足,我方用厂区自来水进行调配,对所使用自来水进行计量(所产生自来水费用后期协商处理)。” 三是通过对比注水前后的用水情况,2024年5月17日至5月29日,安酒公司污水处理站实际注水量约为733立方。 四是通过查看5月以来安酒公司在线监测数据,5月17日前后出水在线监测数据无明显差异。 (三)注水时间及方式 2024年4月29日安酒公司和古蔺汇恒共同制定了《安顺安酒污水处理站处理能力考核方案》,《方案》中制定了《负荷提升计划表》明确于2024年5月17日至2024年6月10日期间,通过自来水补水的方式提升负荷。 安顺污水处理站工艺消缺现状及性能测试沟通协调会后,古蔺汇恒于5月17日通过污水收集池上方及厌氧罐围堰内污水集水坑旁的自来水管进行注水。为确保水量和浓度达到测试要求,古蔺汇恒在调节池内加入黄水,从而达到设计标准要求的水量和浓度用于开展测试。加注的自来水均经污水收集池进入污水处理的全部环节。 (四)其他相关情况 测试期间,安酒公司和古蔺汇恒按日对调节池内水样、生化段末端水样,进行采样自检;每日采样8次,并按日登记形成台账。调试期间,每日黄水加水量一并按日记录。根据安酒公司和古蔺汇恒提供的相关台账显示,测试期间该公司污水水样指标(COD、氨氮、总氮、总磷)与调试前无明显差异,并按照《负荷提升计划表》呈逐步提升趋势;自2024年5月17日以来,安酒公司污水达标排放。期间,省在线监测平台数据显示,安酒公司污水排口为达标排放,无日均值超标情况发生。 |
属实 | 1.对安酒公司、古蔺汇恒相关负责人进行约谈,对其进行批评教育,责令相关负责人强化学习,进一步增强主体意识和责任意识,坚决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2.于2024年6月10日完成测试,并拆除所有注水设施。 3.如实做好台账记录。在调试期间,双方严格如实记录每日注水量、黄水使用量;按日对调节池内水样、生化段末端水样进行采样检测并如实记录;注水量记录、采样记录均需按次提交现场图片(带水印)。 4.强化运维管理。在调试期间,按照应急预案和应急管理工作要求,加强对污水处理站的运维、管理,预防超标和生态环境突发事件发生。 |
1.已初步对安酒公司、古蔺汇恒相关负责人进行约谈,对其进行批评教育。 2.安酒公司已建立测试台账,每日能耗台账,记录每日注水量、黄水使用量的有关数据。建立自行检测结果登记台账。 |
否 | 第10批* |
3 | D20240530003 | 安顺市西秀区体育路紫鑫名苑附近一家废品回收站,平时气味大,污水外排和渗漏地下,回收站养10多条狗,噪声扰民。同时,质疑这家回收站的合法性。 | 西秀区 | 噪声 | 1、2024年5月31日,案件办理专班现场走访排查。被投诉企业名称为温馨废旧回收中心,位于安顺市西秀区体育路紫鑫名苑二期水塔脚空地,规模面积约220㎡,办理有营业执照。 2、该废品回收站仅开展分拣回收废塑料制品,废纸制品等,未涉及生产加工,无需办理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手续,无需办理排污许可证及排污登记,现场无生产废水产生,无刺激性气味。 3、废品回收站未饲养犬只,犬只系回收站后侧居民(郭军)饲养,饲养犬只9只。同时案件办理工作专班对温馨废旧回收中心附近居民(紫鑫名苑F栋住户)进行入户走访,共走访在家住户12户,均表示犬吠声有影响。 |
属实 | 1、2024年5月31日,案件办理工作专班现场要求郭军妥善处置犬只,减少犬只饲养数量,按照公安部门的要求做好犬只的饲养管理。 2、鉴于废旧回收中心无生产废水产生,无刺激性气味,2024年5月31日,案件办理工作专班要求废旧回收中心在开展相关业务的过程中,保持场地内部的整洁与卫生。 |
2024年6月2日,案件办理工作专班对整改情况进行核实,郭军已经寻找到其他场地,表示会转移6条习惯性犬吠的犬只,只留3条犬只,同时加强剩余犬只的管理,减少犬吠情况的发生,目前正在逐步转移犬只。 | 否 | 第10批 |
4 | D20240530005 | 西秀区轿子山镇轿子山煤矿小区饮用水取自平桥河,疑似被污染,影响小区居民健康。 | 西秀区 | 水 | 1、2024年5月31日,区疾控中心对轿子山煤矿小区龙头水进行取样。6月1日上午,案件办理工作专班再次到轿子山镇煤矿小区进行现场核实处理,现场查看轿子山煤矿小区自来水,通过感官分辨水质无色无味,暂未发现自来水明显被污染的情况。 2、轿子山煤矿小区自来水非政府集中供水水源,由煤矿承包方贵州轿子山顶新煤业有限公司自建自管。该小区共居住有700余人,居住群众为轿子山煤矿职工及家属。当前平桥河水源点已停止使用,小区饮用自来水水源已变更为千峰河流域下半湾水源点取水使用,该水源点属于煤矿公司自行选取的水源,并于2023年10月27日由煤矿方委托第三方水质检测公司进行取水检测,检测指标显示合格通水使用。 3、工作组实地查看千峰河流域下半湾新水源点以及平桥河原老水源点,轿子山煤矿小区已经停止使用平桥河原老水源点进行供水。新水源点暂未发现异常情况,但水源工程现场无相关净水设备及水源水质消毒设备。 |
属实 | 1、督促煤矿公司做好该区域群众宣传工作,引导群众尽量饮用桶装水等,避免直接饮用该自来水; 2、要求煤矿公司加强管理,对自来水加装净水消毒设施设备,进一步保障群众饮水安全。 |
待5月31日水质检测结果出具后,结合实际督促煤矿方采取措施保障供水用水安全。 | 否 | 第10批 |
5 | D20240530006 | 平坝区夏云镇毛栗园村歪头坡组污水转运站化粪池渗漏,影响住户 | 平坝区 | 水 | 2024年5月31日上午,调查组到毛栗园村歪头坡组现场调查核实,群众所反映渗漏的污水池位于毛栗园村歪头坡组往叶坪村方向道路旁,主要功能为歪头坡组部分生活污水收集后提升至园区污水管网的泵站。现场调查时,位于该组道路旁污水泵站(容积280立方)有污水溢流周边环境痕迹,主要为前一天瞬时降雨量大导致部分雨水进入泵站,导致污水从未密封盖板溢流至周边土地,现场检查时已恢复。平坝区气象局5月30日08时15分提供《气象信息快报》显示:5月29日16时至5月30日08时,夏云降雨量49.4毫米。 | 属实 | 由安顺市生态环境局平坝分局组织施工单位对毛栗园村歪头坡组渗漏的污水泵站上方盖板进一步用混凝土进行密封,并对周边沟渠进行加高和清掏,避免降雨量较大雨水反灌进入泵站。 | 2024年6月2日,已组织施工人员完成整改 | 否 | 第10批 |
6 | D20240530007 | 西秀区七眼桥镇仁口村肥羊羊屠宰场,夜间屠宰,怀疑污水排放不达标,担心污染附近水源。 | 西秀区 | 水 | 1、该被诉屠宰场名为安顺市肥羊羊牲畜屠宰有限公司,办有营业执照,于2021年1月取得屠宰证。该屠宰场每日屠宰量大约为15头,年屠宰量4000头左右,目前场内未屠宰羊157只。屠宰属于特殊行业,肉品均是“热鲜”配送,该场夜间生产,凌晨配送。 2、七眼桥镇仁岗组现用水源地位于七眼桥镇仁口村仁岗组,距离该公司上游约距离1200米,为安顺市肥羊羊牲畜屠宰有限公司2023年7月为仁岗组新打深水地下井。距离该公司下游约800米处有一水潭,为仁岗组原水源地,自2023年7月停用,但因在水源地名单内位置未调整,市生态环境局西秀分局仍按季度对该点位采样监测,2024年1季度监测结果显示达规定水质类别。2024年5月31日,现场核实时,该场处于停业整改状态,场内已无屠宰行为。无污水外排的情况,环境卫生干净。 3、2024年6月3日,调查组对投诉地点周边群众进行走访,共计走访6户村民,其中1户村民对该情况不了解,5户村民反映该屠宰场前期有污水排放,觉得可能影响人和动物的正常饮水,污水灌溉农田影响农作物的正常生长。 4、2024年5月29日,现场调查发现该场存在屠宰后羊毛存放于厂内垃圾箱内,有血水等污水从垃圾箱缝隙渗出混入雨水沟外排的情况。该厂屠宰污水通过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灌溉金刺梨基地进行处理,但设备老化。 |
属实 | 要求安顺市肥羊羊牲畜屠宰有限公司聘请环保公司重新设计制定污水处理排放技术方案,根据技术方案新增污水处理设备。 | 安顺市肥羊羊牲畜屠宰有限公司5月29日已申请停业整改,暂停场内一切屠宰行为,并清理场内卫生。将场内的羊转到其他屠宰场宰杀。西秀区农业农村局撤回驻场官方兽医和协检员,暂不出具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 | 否 | 第10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