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云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52号)

日期:2026-09-30 14:54

来源: 紫云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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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云苗族布依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李华夏同志代理

紫云苗族布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院长的决定

(2026年9月29日紫云苗族布依族自治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贵州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条例》有关规定,紫云苗族布依族自治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定:紫云苗族布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副院长李华夏同志代理紫云苗族布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院长。

现予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