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云自治县畜牧服务中心关于2026年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政策的公示

日期:2026-08-05 09:27

来源: 紫云自治县畜牧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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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养殖场(户)动物防疫主体责任,规范我县强制免疫补助发放管理,根据《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关于全面落实强制免疫制度稳步推进“先打后补”改革的通知》(农牧便函〔2024〕1091号)、《贵州省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工作方案(2026年版)》等文件要求,现将我县强制免疫“先打后补”相关政策公示如下:

一、实施对象

自愿申报且符合条件的规模养殖场(户)、兽医社会化服务组织。山区养殖分散、暂不具备改革条件的区域,继续使用省级统一采购免费强制免疫疫苗,补助实行自主申报、在线审核、直补到场。

二、补助病种及畜禽范围

1.口蹄疫:猪、牛、羊、鹿等偶蹄动物

2.高致病性禽流感:鸡、鸭、鹅、鸽子、鹌鹑等禽类

3.小反刍兽疫:羊

4.猪瘟:猪

三、补助标准

1.猪1.2元/头;牛等大型偶蹄动物3元/头;羊1.8元/只;

2.鸡、鸭0.1元/羽;鹅0.2元/羽;鸽子、鹌鹑0.05元/羽;

3.单个养殖企业(集团)在本县年度补助资金最高限额50万元。

四、补助数量核定方式

2026年度(1-6月份)补助数量=屠宰商品畜禽出栏检疫数+种畜禽、奶畜、蛋畜存栏数。出栏数据以贵州省动物及动物产品电子出证信息化管理系统记录为准;仔猪、犊牛、羔羊、雏禽等幼畜幼禽不予补助。严禁养殖企业双向收取免疫费用、重复申领财政补助。

五、申报流程

1.资质备案:登录贵州省电子出证系统“先打后补”模块注册、提交资料并签订承诺书,乡镇现场核查,县级终审资质。

2.信息上传:自行采购疫苗完成免疫后,线上上传免疫佐证材料。

3.效果评价:自主送检需提供抗体检测报告;县级对不少于25%的申报主体开展抽检,抗体合格率低于70%不予拨付补助,省、市两级开展随机抽查。

六、监督要求

申报主体对提交资料真实性负责,严禁虚报冒领补助资金。一经查实违规申领,将追回资金并依规纳入信用惩戒。

公示时间:2026年8月5日—2026年8月11日(公示期5个工作日)

咨询电话:15329532847(吴小维)

监督电话:0851-35236719         


紫云自治县畜牧服务中心

2026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