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云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关于紫云自治县烟花爆竹经营(批发)储存仓库建设项目规划用地综合论证报告公示

日期:2026-02-10 16:50

来源: 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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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编制背景

黄百铁路属国家Ⅰ级单线电气化铁路,因其建设需要对位于紫云县白石岩乡甘水井村磨子坝的烟花爆竹经营(批发)储存仓库进行搬迁。 搬迁后,紫云县仅剩一家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且未配备危险品仓储库,难以全面覆盖紫云县及周边区域。在此背景下,为保障省级重大项目顺利实施,紫云县及周边烟花爆竹行业健康发展,落实存储、运输等安全管控的要求。需以“零星城镇建设用地”方式解决2.6941公顷(40.422亩)城镇建设用地规模支持该项目建设,根据相关要求该指标需占用已批复实施的城镇开发边界内城镇建设用地规模。

二、编制依据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自然资源部关于做好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试行)》《贵州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切实做好城镇开发边界实施管理的通知》《紫云苗族布依族自治县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和贵州省有关指导意见。

三、调整情况

根据项目用地需要,调出地块位于紫云县境内,调出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为 0.0314 公顷(地块编号 TC01,位于松山街道办事处团坡村);调出现状建设用地规模2.6627公顷(地块编号 TC02,位于松山街道办事处团坡村)。总体调出2个图斑,面积2.6941公顷,调出地块面积等于布局地块面积,符合等量缩减规定。调入地块即本次拟纳入零星城镇建设用地的地块,分为南北两个地块,均位于紫云自治县五峰街道甘桥村大院组。南部布局地块 0.0996公顷,北部布局地块 2.5945公顷,总用地规模为2.6941公顷。零星地块涉及现状建设用地规模为2.6627公顷,新增建设用地0.0314,该指标全部从紫云自治县城镇开发边界内调配使用。

四、调整结果

由于该项目作为城镇开发边界外零星城镇建设用地进行综合论证,本次相应等量调出现有城镇开发边界内建设用地。调整后紫云自治县城镇开发边界面积为1845.6388公顷,扩展倍数 1.2倍,紫云自治县城镇开发边界面积保持不变,均未突破新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和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

为保证规划用地综合论证报告的科学性、合理性,现按照合法性程序对该规划用地综合论证报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0日(2026年2月10日至2026年3月11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通过电话或书面形式向紫云自治县自然资源局进行反映。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秉持客观、公正,以便调查核实。

联系地址:贵州省紫云自治县云岭街道政务服务中心三楼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0851-35230942

联系人:杨女士


紫云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2026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