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云自治县林业局关于公开征集退耕还林补助资金发放过程中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线索的公告

日期:2025-06-20 09:49

来源: 紫云自治县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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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及省、市、县纪委监委关于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的部署要求,进一步畅通群众举报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惠民补贴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有关线索受理方式予以公布,欢迎广大群众监督举报,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问题线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线索征集范围

1.在申领退耕还林补助资金或通过正规渠道了解、反映退耕还林相关问题的过程中存在敷衍塞责、推诿扯皮、吃拿卡要等情况;

2.分户丈量阶段存在错量、漏量、重复丈量、弄虚作假等情况;

3.退耕还林补助对象与实施对象不符、超额领取退耕还林补助资金、代领补助或代持银行卡未及时归还等情况;

4.村、镇干部在登记造册时存在优亲厚友、虚报冒领、贪污侵占、作风不实等情况;

5.在批复范围内实施的退耕还林,但未获得退耕还林补助等情况;

6.涉及退耕还林补助资金发放的其他问题;

二、征集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三、反映渠道

(一)来信来访。问题线索相关资料可邮寄至紫云自治县林业局,也可直接到紫云自治县林业局现场反映,邮编:550800;地址:松山街道团坡村林业局三楼办公室。

(二)受理电话:0851-35233160;电话受理时间:法定工作日8:30—12:00,14:30—18:00。

(三)受理邮箱:5233160@163.com。

四、征集线索要求

(一)反映人需提供被反映人的姓名、涉及线索时间、地点和主要违规、违纪事实等基本情况,或对核查工作有参考价值的证明依据,以便进一步调查核实。

(二)反映人应对提供线索的真实性负责,所反映、提供的线索不得虚构或夸大事实,不得故意捏造事实诬陷他人。

(三)我局依法保护反映人合法权益,对反映人个人信息严格保密。若存在泄露反映个人信息或对反映人实施打击报复的,一经查实,将依法依规处置。

五、温馨提示

欢迎社会各界、广大群众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问题线索,请详尽说明问题发生的时间、地点、对象、主要事由和联系方式等。我们将认真受理您的来信来访来电,并对举报人和举报内容严格保密;对经查实的违纪违法问题,严格按程序依规依纪依法处理。同时,对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紫云自治县林业局

2025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