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我县依法行政工作在市委、市人民政府和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全面、协调和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以《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以及《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意见》为指南,紧紧围绕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各项工作,按照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要求,不断加强政府自身建设。一年来,经全县上下共同努力,依法行政工作机制不断健全,执法队伍不断加强,行政执法的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全民法制意识逐步增强,法治环境不断改善,全县经济社会得到了较快发展,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新成绩。现将我县一年来的依法行政工作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我县的依法行政工作,在县人民政府的领导下,不断加强依法行政的组织领导,精心安排,周密部署,于年初结合实际下发了《紫云自治县2009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紫府办发[2009]88号)和《2009年度紫云自治县依法行政目标考核内容》(紫府办法[2009]114号),对2009年度的依法行政工作进行了全面的安排部署,明确了依法行政的任务和目标,把依法行政落实到各乡镇、各部门的各个工作环节,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依法行政。各乡镇、各部门按照县人民政府的工作要求,实行主要领导挂帅,分管领导亲自抓,班子成员各负其责,股室人员具体负责的工作机制,将依法行政落实到位,形成了全县工作一盘棋,一级抓一级,逐级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加大法制宣传力度,强化干部学法用法意识
(一)建立干部学法制度。一是为切实增强行政执法人员对依法行政工作重要性认识,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能力,我县要求各乡镇、政府各部门建立健全干部学习法律制度,干部集中学习年度不少于四次,做到学习有计划,年终有总结,乡镇和部门按照县政府的工作要求,利用例会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学习相关法律知识,做到学习有记录。二是为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学习法律的表率作用,增强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意识和能力,我县制定了《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紫府办发[2009]162号),该制度要求,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集中学习法律每季度不少于一次,年度不少于四次,学习的内容是公共法律基础知识和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基本理论,做到年度有安排,学习有计划,年终有总结。今年,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共集中学习两次。学习内容是:《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信访条例》。
(二)加大“五.五”普法力度。认真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充分利用普法网站、政府网站、部门网站宣传法律法规。组织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厂矿和学校共145家单位参加“五.五”普法学习考试,参加人员共5389人,参考率99%,合格率为99.8%。把普法依法治理纳入乡镇经济社会发展主要指标进行考核。今年,共考核12个乡镇91个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厂矿和中小学校。各乡镇、各部门充分发挥各自优势,采取上街道、进厂矿、企业、进学校社区、走村窜寨、办黑板报、用网络等方法和形式进行法制宣传,大量发放宣传资料,大量接受群众咨询,宣传有声有色,形式多种多样。例如,县司法局编印法制宣传资料8期,开展送法下乡46次,送法进社区13次,送法进校园24次,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巡回报告会12场,利用普法网宣传11587次,发放宣传资料63900份。县水利局利用每年“3.22”世界水日和“6.29-7.29”水土保持宣传月,到乡镇集贸市场宣传7次,到厂矿企业宣传31次,发放资料1500余份,法规书画200余份。县环保局利用“六.五”世界环境日开展法制宣传,发放《贵州省环境保护条例》5000册,悬挂环保宣传横幅,到社区、学校、街道举办环保知识讲座或宣传等。通过开展广泛的法制宣传活动,提高了公民的法律意识,增强了公民的用法能力,对于推进依法行政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三、建立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完善行政决策程序
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我县建立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修改完善了《县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制定了《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制度》,实行依法决策、科学决策与民主决策,积极开展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和决策审查听证活动,特别是对涉及群众利益的行政决策,通过召开座谈会、听证会、论证会等形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确保重大行政决策的适用性、民主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例如,我县在调整县城污水处理费价格和居民生活用水价格收费标准调整这一重大行政决策时,首先组织召开了调价听证会,广泛征求了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然后才确定调价方案。乡镇和部门按照县人民政府的工作要求,亦建立和完善了相应的决策机制,逐步扭转了一人说了算的家长制作风。
四、完善行政监督机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一)修改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和备案审查制度。为维护法制统一,确保政府抽象行政行为规范、合法、有效,提高制度建设质量,我县加强了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审查规定的起草、修改工作,始终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和“部门起草、政府法制部门审查,县人民政府集体审议,及时向社会公布”的原则和程序。今年,我县废止了2007年公布施行的《紫云苗族布依族自治县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和备案审查规定》,重新制定并公布执行新的《紫云自治县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和《紫云自治县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这对监督和规范抽象行政行为准备了充分的制度保障。
(二)坚持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方案。及时印发了《2009年度紫云自治县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方案》(紫府办发〔2009〕87号),将各部门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作为年度工作目标考核的内容。通过开展案卷评查工作了解我县的行政执法情况,及时发现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从执法主体、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执法形成、执法时限、文书制作等方面进行评查。今年,我县抽调两名律师、一名档案管理专业人员配合县政府法制办开展了对公安、国土、建设、交通、文体广、粮食、工商、农业、畜牧、林业、安监、烟草、卫生等13个行政执法部门的执法案卷进行评查,共抽查行政许可、行政处罚37卷。通过评查,发现的问题有:有的案件未装订或装订不规范或未编写目录和页码,有的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适用法律不当,有的案件处罚在前决定在后,有的案件无负责人签批,有的行政许可未实施监督检查。在案卷评查过程中,采取当面查阅卷宗材料,当面反馈评查意见,当面提出整改措施的方法,对于纠正执法存在的问题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三)实行依法行政报告和考核制度。一是要求各乡镇、各部门年终必须向县人民政府报告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情况。今年,除个别工作部门重视不够,认识不到位没有向县政府报告依法行政工作总结和自查报告外,全县12个乡镇和县直34个行政执法部门(含市驻紫单位)均按相关文件要求书面报告;二是实行依法行政工作信息报告制度。今年县人民政府向市人民政府报送《政府法制工作信息》24期,完成了上级下达的任务指标,各乡镇、各部门亦按县人民政府的要求报送依法行政工作信息。通过报送工作信息,及时了解我县法制工作动态,以此作为总结工作经验,推广工作方法的有益途径,同时也是互相学习,互相提高执法水平的有效方法;三是县人民政府按有关要求向市人民政府和县人大常委会书面报告县人民政府依法行政工作情况,自觉地将依法行政工作置于上级政府和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之下;四是逐步修改完善依法行政责任制目标考核内容,将全县12个乡镇的依法行政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主要指标进行考核,将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和委托执法的行政事业单位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年度业务目标进行考核。今年我县在2008年的基础上修改了《依法行政木匾考核内容》,通过修改完善,努力做到考核内容完整化,考核方法合理化,逐步实现考核目标科学化、制度更加规范化。
(四)自觉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和人民法院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实施的司法监督。县人民政府始终自觉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按要求向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有关工作情况。今年,共办理县人大代表建议案117件,县政协委员提案48件,行政应诉案件11件。除报告有关工作情况和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案外,县人民政府在作出重要决策和重要部署之前,主动征求县人大常委会的意见,对带有根本性、全局性、长远性的重大事项,提请县人大讨论决定,县人民政府的决定、会议纪要、规范性文件等,均抄送县人大常委会,县人民政府始终把政府行政行为置于人大的监督之下,有力地促进了政府依法行政工作的改进和提高。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不服县人民政府的行政决定和行政复议决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县人民政府均积极出庭应诉和答辩,对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和裁定,严格依法履行,为维护法律尊严和司法公正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五)严格审查规范性文件,确保政府抽象行政行为合法有效。严格按照《紫云自治县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对部门起草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和政策规定,是否具有必要性、可行性和可操作性进行审查。今年,由县人民政府法制机构审查县人民政府拟出台的规范性文件3件即《紫云自治县城镇集体土地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暂行办法》、《紫云自治县廉租住房出售管理实施办法》、《紫云自治县经济适用房出售管理办法》,经审查,除一些条款在可操作性上有待研究外,未发现一件与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规范性文件相柢触,确保了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
(六)不断强化专门监督和社会监督。一是加强纪律监督。我县认真开展执法执纪活动,抓好反腐倡廉工作,认真受理群众的举报和来信来访,对违反规定的人和事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今年我县纪检监察部门受理信访事项123件,初查55件,转立案47件,其中涉及乡科级干部15人,转督办23件,其中督办6件,回复6件,谈话3人,涉及乡科级干部2人,参加执法执纪30次,包括事业单位录用人员、教师转正、教师选调、中央新增项目督查、项目建设招投标、重大事项听证活动等。二是强化审计监督。由审计机关对财政预决算的执行情况及其它资金的财政收支情况依法进行审计监督。三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对拟出台的涉及公众利益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主动征求群众意见,如拟出台的《紫云自治县殉葬改革工作实施方案》,我县将该方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示,公开向公众发出《征求意见函》,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离退休老干部、社会各界人士广泛征求意见,倾听群众呼声,为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提供重要的参与依据。
五、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公开透明政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县长为组长,县政府办主任、县监察局长为副组长,相关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县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各部门按照工作要求也成立了相应的领导小组,确保了我县政务公开工作有组织领导,有人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二是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安顺市人民政府政务信息公开暂行规定》,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深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做到应公开的都能及时、准确地公开。公开的内容是办事程序、工作职责、法定权限以及涉及群众利益的救灾款物的发放、重大事项决策等。政务信息公开的方式主要是政府网站和部门网站及时公布和更新信息内容。其次是采取政务公开栏的形式张贴政务信息。今年,在政府门户网站上提供各类政务信息300余条,其中图片信息60余条,充分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三是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检查的力度。把乡镇、部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与年度依法行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要求乡镇和部门年终必须向县人民政府报告政务公开工作情况,通过加强监督检查,扭转了政务公开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确保了我县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六、努力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加强信访工作。积极发挥信访机构在化解社会矛盾中的主渠道作用,建立党政一把手负总责,一级抓一级的信访工作运行机制,开展了“干部下访”活动,建立了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等县级领导公开挂牌接待群众来访制度,搭建了领导与群众直接对话的平台,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建立健全信访工作责任制,制定了《紫云自治县非正常上访处置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通过信访接待,切实解决了一批人民群众合法、合理的诉求,进一步树立了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良好形象。今年共接到来访群众497人次,交办信访事项146件,已回复处理134件,正在处理12件,落实领导包案56件,包案领导25人,已调处45件,正在处理11件。
二是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组织的第一道防线作用。积极支持村基层组织的人民调解工作,建立健全人民调解工作机制。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努力把民间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充分发挥了人民调解委员会第一道防线作用,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今年共排查出各类矛盾纠纷隐患125个,经梳理,矛盾较突出的56件,均已落实到相应的乡镇和部门进行调处。
七、充分发挥政府法制机构的参谋助手作用
在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过程中,我县不断强化政府法制工作机构的职能,充分发挥他们在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查,行政执法监督和法律事务等方面的作用,大力推进依法行政,一是充分发挥法制办在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查中的作用,确保政府抽象行政行为合法有效。二是充分发挥法制办在行政执法监督中的作用,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机关的执法行为,不断提高全县行政执法水平。三是充分发挥法制办在办理法律事务中的作用,让他们为政府当好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如在山林、土地等自然资源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方面,法制办积极为政府的行政决定提供有力的法律和政策依据以及处理意见或建议。在经济建设方面,法制办积极参与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的合同修改和起草工作,保证了政府民事行为的合法有效等。
回顾2009年,我们在认真总结成绩的同时,也清楚的认识到,我县的依法行政工作与建设法治政府目标的要求相比,还存在着较大差距,主要问题是:一是学习、宣传还需要进一步深入。有的乡镇和部门对依法行政的认识还不到位;二是个别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还不强;三是部门和政府内部的层级监督不力,执法过错责任未落实到位;四是乡镇和部门依法行政力量薄弱,人员素质不够高,部份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法律知识欠缺、法制观念不强、行政执法水平不高。对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下一步的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