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我县在市政府的指导下,在市政府信息管理中心的关心、支持和帮助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和《安顺市政府政务信息公开暂行规定》要求,加强领导,狠抓落实,扎实有效地推进了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的开展,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基本情况
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施行以来,县委、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建立和完善组织机构,成立了县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各乡镇、各部门成立了相应的工作机构。明确要求各乡镇、各部门要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意识、丰富公开形式、突出公开内容,尤其对于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要通过多种形式、采取多种方法全面、及时、准确地进行公开,不断推进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按照《条例》要求,根据安顺市政府办《关于印发安顺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的通知》(安府办发〔2008〕45号)和《安顺市政府2008年信息公开目录》要求,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制定了《紫云自治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紫云自治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对政府信息进行梳理和编目,并及时进行更新。
通过召开全县办公室工作会议、全县信息化工作会议,采取以会代训形式,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通过各种载体和渠道,加强《条例》的宣传、学习和使用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数量。
2008年,各责任单位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000余条。其中,法规公文类信息500余条;政务动态类信息2800余条,规划计划类信息300余条,其它类信息400余条。
(二)公开形式。
1、通过紫云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开。去年一年县人民政府网站共公布各类信息1000余条,其中包括:县人民政府重大活动,非涉密的县人民政府领导活动、讲话,非涉密的县人民政府工作会议内容,应急类信息,不同阶段的专题报道,项目招投标,各乡镇各部门上报的各类政务信息。公开各类政策法规、规划计划数百余条。“领导信箱”收到留言200余条,除部分无效留言和重复留言外,其余都直接或间接作了回复。
2、通过县行政服务中心进行公开。将目前已进驻中心的发改局、环保局、经贸局、城建局、国土局、安监局、乡企局、工商局、地税局、国税局等十家单位的审批、许可事项、办事程序、办事时限对外公开,简化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方便前来办事人员。
3、通过期刊杂志、电视台等媒体进行公开。通过《紫云宣传》、《政务信息》、紫云电视台及各乡镇各部门的各类工作简报等进行公开,及时、准确公开县里的重要政府信息。
4、通过宣传栏进行公开。在设立的政务公开栏上,公开政府信息和办事流程,通过文化长廊、专题报道等形式进行政府信息公开,为群众提供及时便捷的信息服务。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08年,县政府办公室未收到信函、传真等形式申请要求公开政府信息。
四、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
2008年全县未出现因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提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五、2008年度未收取申请政府信息费用。
六、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是公开意识及内容需进一步深化。部分责任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视不够,不少单位没有及时总结、分析工作经验和存在问题,对下一步工作没有计划。政府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距离,有关决策、规定、规划、计划、方案的草案公开、听取公众意见方面需要进一步加强。
二是公开形式的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向社区、农村等群众查阅的公开形式不够丰富,便民性不强,向档案局送交政府信息的积极性不强。
三是组织引导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由于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是一项全新的制度,政府机关工作人员和社会公众对其尚不熟悉,宣传培训力度不够。
四是部分乡(镇)尚未开通互联网,硬件设施欠缺,部分单位和部门缺少计算机操作人员,影响了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
对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将及时进行整改。一是加大公开力度,按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除政策、法律明确规定不予公开的信息外,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丰富公开内容。二是继续加强电子政务建设,提高办事质量,提升服务功能,逐渐提高咨询、查询、办理、审批水平,降低公众查询成本。三是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督促力度,逐步建立健全监督、考核、奖惩等方面的工作机制,推动政府信息工作深入开展。四是加大工作投入力度,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创建和优化各单位的公开目录设置,做好网站管理人员和信息发布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争取尽快开通没有开通互联网的乡(镇),充实人力资源,不断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
紫云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〇九年四月二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