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以高质量发展为目标,以融合发展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动力,紧紧围绕人社中心工作,扎实推进法治人社建设,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法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现将我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及成效
(一)加强组织,强化领导
我局主要负责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县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统筹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对法治政府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依法治县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充分发挥协调各方作用,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下属部门主要负责人依法办事。同时,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和班子学习内容,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全员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培训。
(二)强化组织学习,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一是定期组织单位新进人员初聘培训,将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法律知识讲座、法治政府建设、廉政建设、应对突发事件能力、安全保密等学习纳入培训课程,切实提升单位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及适应机关工作的能力,提高依法行政意识,更好地履行岗位职责认真落实学法制度。二是充分利用工作例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职工自学等学习方式,开展法律知识的学习,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和班子学习内容。各分管领导除自觉学习依法行政知识,还指导和监督各自所分管的股室(部门)的工作人员,带着问题和要求学习、领会。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提高了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而且带动了广大干部学法,使广大干部养成了依法办事的习惯,增强了领导干部的法治理念,提高了执法人员办案能力、觉悟和水平,营造依法行政浓厚氛围。
(三)健全完善行政决策程序体系,不断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
一是健全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加快推进政府治理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我局党组高度重视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均按要求开展合法性审核工作,定期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并及时报送清理结果。二是强化依法决策意识,健全公众参与重大公共决策机制。坚决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全面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听取意见制度、专家认证制度、风险评估制度、合法性审查制度、集体决定制度和决策评估机制。三是对于重大行政事项实行逐级审核集体研究决定的原则进行审核办理,涉及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重大事项,首先由我局组织调研提出初步意见建议,送交上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和相关部门征求意见,再报请县委、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四)持续推动民法典贯彻落实
一是局党组做带头学精学透。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纳入局党组中心组专题学习,充分发挥局党组表率作用,推动全局领导干部把掌握和运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作为履行自身职责、做好群众工作、推动人社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本领,不断提高维护人民群众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二是多渠道开展学习。“线上”与“线下”结合,推动学深悟透。一方面利用工作例会,由分管领导开展民法典普法宣讲。进一步树牢全局干部职工自觉学法、守法意识,树立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理念,做到学法、懂法、守法、用法表率,切实推动民法典实施工作。另一方面开展“线上”专题学习,掀起学习热潮。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电子版及相关宣传内容转发微信工作群,组织干部职工利用工作间隙和下班时间开展自学,掀起民法典的学习热潮。三是优化宣传体系,多举措营造全民参与浓厚氛围。一方面结合实际,依托人社微信公众号、政务公开栏、LED显示屏等平台积极开展宣传;另一方面充分利用春风行动、就业政策进校园、“12333统一咨询日”“工伤保险宣传”等活动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宣传,进一步提高群众保护自身权益意识。
(五)认真落实“八五”普法规划,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
结合职能职责,我局把“八五”普法中期评估列入重要议程,强化效果导向。积极做好宪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知识宣传学习。积极参与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知识进企业、进社区等活动,通过深入企业,深入劳动者,进行人社系统法律法规知识普及,拓展人社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知晓面,提升用人单位合法用工,依法参保意识。强化对干部学法用法培养,充分利用周例会、党组学习会、专题会等各种机会对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工作的重要讲话、知识产权相关法律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贵州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贵州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广泛宣传,让干部在学法中懂法,在懂法中执法。
(六)健全行政执法机制,推进严格公正行政执法
一是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进行执法公示。除根据公示内容在办公场所设置公示栏或电子显示屏公布外,还在门户网站中将执法依据、执法权限、执法程序、举报投诉方式、监督方式等事项予以公开,并对公示内容进行动态管理。同时公示执法人员执法资格,以及“双随机、一公开”实现事项清单、依据、程序等,规范事前公示。严格实施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工作要求,规范执法事中公示。二是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保障执法人员依法履职,积极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在办理行政执法案件过程中,围绕案件受理、调查取证、告知听证和处理处罚决定等程序,采取书面和录音录像相结合的形式客观记录执法过程,即向当事人出具的行政执法文书、调查取证相关文书、送达回执等进行书面记录。并对包括采取照相、录音、录像、视频监控等方式进行记录。案件办理各环节均制作有效的书面材料,对涉及重大财产权益的现场及执法场所采用文字与音像记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记录,对容易引发争议的行政执法活动,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文字或音像记录。建立健全执法全过程记录管理与使用制度。设置了执法案卷档案室,明确专门人员负责对全过程记录文字和音像资料的归档、保存和使用。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执法记录信息,严格按照保密工作的有关规定和权限进行管理。三是积极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明确具体人员承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健全了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范围、内容和程序,编制了法制审核目录清单,明确了法制审核的范围,编制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流程图,全面系统规范了法制审核行为。
(七)积极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近年来,我局通过整合劳动监察、劳动关系、社保稽核、劳动力市场整顿等执法资源,采取主动送政策、送法律法规上门,宣传、服务进社区、进企业等各种工作方式服务,同时积极加强与市场监管、公安、法院等部门协调,妥善处理好劳动争议双方劳动报酬及社保补缴漏缴等问题,既整合了行政执法资源,又有效避免了多头执法和执法扰民,共建和谐劳动关系,全力维护劳资双方合法权益。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在推进依法决策中的重要作用。结合工作实际,我局聘请法律顾问参与我局法律法规相关工作。保障法律顾问有效参与,在重大决策、制定规范性文件、处置重大事项、洽谈重大合作项目、化解矛盾纠纷中,充分听取和采纳法律顾问提出的法律意见。
(八)加强法制队伍建设,增强队伍法制素养
一是聘请法律顾问,优化法律服务,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制度的意见》文件要求,进一步完善局法律顾问工作制度,续签常年法律顾问合同,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发挥法律顾问的法律专业优势,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确保各项重大决策和重大行动的合法性,助力法治政府建设。二是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以加强执法队伍的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为目标,把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具有法律专业背景的人员充实到行政执法岗位,配强工作力量。同时,加强领导干部、公职人员、专、兼职劳动保障监察员的法治学习,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列入本单位学习的重要内容,组织开展法律法规统一学习3次,认真贯彻落实了学法普法工作,有效提高了行政执法人员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
二、存在的问题
(一)相关法律法规培训力度不够。一些干部职工意识淡薄,对法规制度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只是被动地接受组织的会议集体学习,而通过各种方式主动学习的动力不足、意识不强。对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内容即使有,也基本上是蜻蜓点水式的,无法做到系统覆盖式培训。
(二)依法行政人员工作水平仍需提升。人社工作涉及方方面面,面临的实际问题、历史遗留问题多种多样,加之城乡流动人员法律意识不高,相对复杂,对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和业务水平需要进一步加强。
(三)劳动维权面临的压力依然巨大。劳动者法律意识淡薄,劳动维权各类案件数量攀升、内容复杂、新矛盾新问题不断出现、处理难度增大。
(四)特色亮点不够明显。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的探索不够深入,能被推广、借鉴的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较少。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工作中,我局将继续坚持把法治建设工作放在首位,坚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密结合,坚持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人社工作法制化。一是创新和拓展宣传方式。充分发挥干部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的主观能动性,把宣传带到实际工作中。采取院坝会、小喇叭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宣传宣讲,增强宣传宣介的针对性、生动性、思想性,让老百姓听得懂、能领会、可落实。二是运用好微信公众号、政府门户网站、LED显示屏等阵地平台加强宣传宣介,同时普遍开展实地宣传,线上线下双管齐下,达到全民用法敬法的目的。三是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加强组织学习制度,增强执法人员法治意识,做到公正执法、依法执法规范执法,全面提高依法履职能力。